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陈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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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学陈杭平本课程的几点说明成绩:平时10%,期中考试20%,期末考试70%教材:任意一本《民事诉讼法学》均可答疑:邮箱chenhp.uibe@gmail.com办公室求索楼103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民事诉讼程序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ADR,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民事审判组织(法院的内部组织结构)本课程的几个目标1.帮助大家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一般理论,了解民事诉讼司法实务2.帮助大家准备司法考试3.培养少数同学的学术兴趣推荐阅读书目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国政法

2、大学出版社。王亚新:《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清华大学出版社。张卫平:《诉讼架构与程式》,清华大学出版社。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吴英姿:《法官的角色与司法行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朱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一讲中国社会与中国法院中国社会“过密化”社会、资源短缺权利的模糊状态,人们“默默地推来挤去”2009年11月成都唐福珍“自焚”事件思考:中国应当采用怎样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国法院以院长为核心的党组领导班子,掌管全院的队伍、审判、司法行

3、政等工作审判序列: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院庭长助理、审判长)审判组织:审委会(“民主集中制”)-分庭设置(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第二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特征民事诉讼的主体是法院和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所解决的对象是民事纠纷民事诉讼的基本的内容,是法院和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民事诉讼的整个

4、过程由若干个诉讼阶段组成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所涉及的个体权益而发生的争议。与刑事案件、行政纠纷的区别与宗教信仰、伦理道德、团体内部管理事务的区别军队、行政机关内部分房、腾房问题,是否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解决民事纠纷的几种方式民事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当事人自己、社会及国家三种渠道:当事人自行解决民事纠纷:避让、和解社会介入解决民事纠纷:诉讼外调解、仲裁国家介入解决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法院调解)、行政调解试比较这几种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劣,归纳民事诉讼的特征民事诉讼的价值程序正义为当

5、事人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诉讼行为,根据“自主行为、自负其责”的正当化原理,无论诉讼结果如何均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也即“通过程序的正当化”。“程序保障”的内容:诉讼地位平等、参与权、处分权、知情权、异议权、对贫困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效率“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权利与行使权利的成本以沃尔玛、家乐福等超市标价欺诈事件为例,请思考对于消费者权益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等,如何尽可能快的、低廉的实现权利保护?民事诉讼的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建国后一直沿用的诉讼模式,体现在审判权不受诉讼权利的制约(如法院可以决定审判的

6、内容),当事人不能自由决定诉讼行为(如撤诉须受审查),法院替代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等方面。与当时计划经济体制、法律职业欠发达、当事人贫困等社会情境有关。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自上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逐渐确立的诉讼模式,体现在当事人自行承担举证责任,自主决定审判对象,审判权受到必要制约等方面。其社会背景是随着经济发展,民事纠纷急剧增长,法院不堪重负,需向当事人转嫁审判成本;法律职业有了长足发展,律师及法律工作者队伍明显扩大;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更关注纠纷处理的自主性和公平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7、,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与民事诉讼参与人诉讼活动,调整法院与诉讼参与人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是指是指国家制定的专门用于规范民事诉讼制度的《民事诉讼法》。广义是指在《民事诉讼法》之外,还包括宪法、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民事诉讼制度的规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民事诉讼的规范性文件。民事诉讼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民事实体法确定公民的权利义务,是民事诉讼的裁判依据,但离开民事诉讼法的保护,其内容就会变成“纸面上”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展开过程会影响、制约民事权利的实现,也会创造、

8、重塑民事权利(如日本的“采光权”,1997年中国精神损害赔偿“第一案”)。从英美法系的发展历史来看,程序先于实体,“救济先于权利”;谷口安平称“程序乃实体法之母”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都属于诉讼法,都调整诉讼上的法律关系;在司法实践中,三者之间联系密切,某些情况下,它们共同适用于同一个案件的审理三者又是不同的法律部门,有明显的区别:调整的对象不同目的与任务不同具体的程序制度有差别,如起诉条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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