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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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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市华达欣纺织有限公司“三旧”项目改造方案编制单位:汕头市华达欣纺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18年3月15日完善时间:2018年5月14日8汕头市华达欣纺织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子“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广东省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汕头市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汕府[2010]1
2、2号)、《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操作办法(试行)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汕府[2010]158号)、《汕头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意见》(汕府[2012]75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2017]70号)、根据澄海区《批转区“三旧”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澄海区“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汕澄府办(2012)101号)和《关于分解下达澄海区2014年度“三旧”改造计划的通知》(澄三旧办[2014]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汕头市华
3、达欣纺织有限公司对位于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新美路西侧、水南南路南侧2宗国有工业用地,合计26870.00㎡(折合40.305亩,实测用地面积26717.00㎡)进行整合改造,现编制汕头市华达欣纺织有限公司“三旧”8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具体如下: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改造地块位于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新美路西侧、水南南路南侧,总用地面积计26870.00㎡(折合40.305亩,澄国用(变)字第2005216号,面积4853.30㎡;澄国用(变)字第2005219号,面积22016.70㎡),实测用地面积26717.00㎡,具体位置
4、详见附后“三旧”定界红线图所示。改造地块权属为国有工业用地,改造前地块范围内的构筑物约26717.00㎡,属汕头市华达欣纺织有限公司所有,土地已办妥确权、登记手续、具备无争议拆迁条件。二、规划情况拟改造地块26870.00㎡(实测用地面积26717.00㎡)已纳入“三旧”改造范围及汕头市澄海区2014年度“三旧”改造实施计划,改造地块原为国有工业用地,拟改造后土地用途其中:居住用地22709.40㎡,幼儿园用地4007.60㎡(按该项目实用地面积(权属用地面积)15%的土地(净地),无偿移交政府用于幼儿园建设),符合汕头
5、市澄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已取得规划设计条件书。三、土地利用现状上述地块位于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新美路西侧、水南南路南侧,26870.00㎡土地全部为国有工业用地(实测用地面积26717.00㎡)8,原为汕头市华达欣纺织有限公司用于纺织、印染生产,存在污染及缺乏科学、合理的布局和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影响周边居民居住环境,与城区发展不相协调。四、改造方式改造项目系由汕头市华达欣纺织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对自有的国有工业用地26870.00㎡(实测用地面积26717.00㎡)实施自行改造建设。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6、根据区规划局《汕头市华达欣纺织有限公司“三旧改造”规划设计条件书》,改造后的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改造项目的配套按照“三旧”改造有关规定配建。(一)规划设计条件如下1.用地位置:新美路西侧、水南南路南侧。2.实测用地用地26717.00㎡,其中:(1)居住用地:22709.40㎡(计容用地面积);(2)按照城乡规划要求,用地应留出不低于该项目实用地总面积(权属用地面积)15%的土地(净地),即4007.60㎡无偿移交政府用于幼儿园建设,其规划条件另行出具。3.居住用地容积率≤4.5,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02192.30㎡,
7、同时满足其它条件。4.建筑密度:主体楼密度≤32%,并满足相关规划要求;含裙楼的,可在主体楼建筑密度的基础上增加15%,但须同时满足其它条件。85.建筑物高度不大于80米。6.绿地率≥30%。7.停车率≥20%。按不小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配置,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有两个出入口,倡导人车分流,处理好内部交通及周边的学校和市场的交通组织,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8.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配置物业配套用房,建
8、筑面积不少于八十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过三百平方米;其中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不得少于六十平方米,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不得少于二十平方米”,无偿配套建设社区办公和服务活动场所,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中标明位置和面积。9.商业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建设用地内计容总建筑面积9%,即不超过9197.31㎡。(二)其它规划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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