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070308
大小:18.74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15
《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浏览次数:19362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办发[2009]67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1月24
2、日 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做好我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计划》、《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政策意见》以及《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现就进一步落实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适应对象 本实施细则适应于我市2009年6月1日起至2011年三年内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引进储备的应届毕业博士生、硕士生
3、和优秀本科生(以下简称“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必须经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式上岗后,方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则按实际聘(雇)用到岗的优秀青年人才数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二、资格认定 (一)认定程序 1、市直党政机关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花名册》(一式三份),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处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认定。 2、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
4、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花名册》(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市人事局规划仲裁处进行资格初审,最后由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认定。 3、中央、省属科研院所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花名册》(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专技处进行资格初审,由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认定。 4、企业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
5、年人才花名册》(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专技处进行资格初审,由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认定。 (二)所需资料 1、《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一式三份) 2、《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花名册》(一式三份) 3、劳动合同(一式三份) 4、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所需资料 三、审批办法 按照“精简、集中、快捷、高效”的原则,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程序,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优秀青年人才服好务,优惠政策落实采取如下办法进行审批:用人单位优惠政策的落实,由用
6、人单位按政策规定分项目直接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申报;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的落实,由本人填表,单位集中申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申报、集中代理审批、集中发放补贴。具体审批办法如下: (一)用人单位优惠政策审批办法 1、企业工资薪金补助。企业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资薪金的补助,由用人单位每年12月底前填写《长沙市企业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资薪金补助审批表》,提供所聘员工年度工资薪酬发放单以及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报同 级财政审核批准后,由同级财政连续三年按其总额的50%给予补助,但每年补助额不得超过企业新增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同级财政所得部分。
7、2、科研院所经费补贴。科研院所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的经费补贴,按照博士4万元/人.年、硕士2万元/人.年的标准,每年12月底前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科研院所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经费补贴审批表》,以项目形式报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处审核批准后,由市财政按规定程序拨付到位。 3、基层单位资金补助。党政机关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基层(主要指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工作期间,由基层用人单位每年12月底前填写《长沙市党政机关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基层单位资金补助审批表》,经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处核准后,由市财政按3万元/人.年的标准
8、以转移支付的方式拨付到位。 4、人才储备载体资金补贴。企业、科研院所、产业园区新建人才储备载体的,由新建人才储备载体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