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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关于区行政机关签订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行政机关签订合同行为的审查备案管理工作,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区政府及各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签订合同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各街道、各部门及事业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工程发包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投融资合同、资产转让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文件等。政府采购合同由区招
2、采办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办理,单位内部劳动关系、承包、租赁等合同由各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审查备案管理,是指由区政府法制办针对本办法第二条中所指的合同进行审查、备案、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各单位在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审查、合同备案归档等工作中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6/6★精品文档★ 第二章审查备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区政府授权和本办法规定履行以下合同审查备案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区政府合同管理制度; 宣传、贯彻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依本
3、办法规定审查区政府及其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文本; 对区政府及其各单位签订后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负责审查合同的登记和汇总归档; 检查各单位对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合同争议纠纷。 第六条各单位作为相关合同承办部门,应当积极履行以下合同承办管理职责: 负责合同项目的提出,进行可行性论证,资信调查; 组织合同项目的洽谈; 指定合同承办人; 办理授权委托申请; 起草合同文本; 负责合同的送交审查、备案和保管合同档案; 负责对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处理。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与签订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6/6★精品文档★
4、 第七条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的,应当先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在签订一般合同前5日将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送交区政府法制办审查,签订重大合同的应当提前15日送交区政府法制办审查。 第九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签订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签订合同,可以参照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 区政府各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区政府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1、合同承办单位负责进行合同相对方资信的初步调查,审查对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齐全合法;审查相对方的资产、经营等状况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
5、力; 2、合同承办单位组织合同谈判应有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合同承办单位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及合同文本送审和合同签订备案; 3、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他人代理签订的,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人、单位、职务、受托人、单位、职务、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并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6/6★精品文档★ 4、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承办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送交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后,合同签订机关应全面实际履行,并负责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
6、十一条合同承办单位应督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如发现对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并应书面及时向相对方提出异议且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章备案归档 第十二条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查过的合同,各单位应当在有关合同正式签订后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送交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十三条合同承办单位解决合同争议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应当在事后10日内将一份副本或复印件送交区政府法制办归档。 第十四条合同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承办单位及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文本份数及附件资料; 合同审查意见; 履行情况记载; 纠纷或争议的处
7、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6/6★精品文档★ 第六章纠纷处理 第十五条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或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经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 决纠纷。 第十六条合同发生纠纷时,承办单位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或区政府报告。按下列书证要求收集处理合同争议的证据资料,为提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