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048831
大小:649.50 KB
页数:49页
时间:2018-07-09
《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航材分销商资质评审标准和程序编号:ASP-R3批准:吴溪浚颁发日期:2015年9月1日版次:R3目录第一章总则1.1概述1.2参考依据1.3适用范围1.4定义1.5评审原则1.6管理部门1.7评审周期1.8审核员的来源1.9修订和分发第二章航材分销商资质评审程序2.1申请人要求2.2航材分销商应提交的申请资料2.3申请受理部门2.4受理2.5组织评审2.6证书颁发和信息公布2.7证书的有效期2.8航材分销商的变更申请2.9航材分销商证书的暂停、注销2.10评审费用-49-第三章航材分销商资质评审标准3.1质量控制系统和质量管理手册3.2质量系统的自我审核3.3库房和
2、环境要求3.4人员资质、培训要求和授权3.5航材可追溯性要求3.6供应商的评估3.7航材接收检验3.8测量工具和测试设备3.9航材控制3.10库存寿命控制3.11合格证件和放行证明文件3.12航材租赁返回3.13发货3.14记录保存3.15技术资料管理附录1:飞机零部件合格证件和标识列表附件一:《航材分销商证书申请表》附件二:《受理申请通知书》附件三:《航材分销商证书》附件四:《航材分销商质量体系文件符合性交叉索引表》-49-第一章总则1.1概述航材分销是航材流通环节之一,为确保航材分销商提供的航材满足所安装航空器的适航性要求,航材分销商应建立一套合格的质量管理系统,以控制航材的合法来
3、源、管理航材的合格证件、满足航材的存储和运输条件等,向客户提供合格的航材。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下文简称“协会”)按照AC121-58R2“合格航材”的要求,作为第三方机构,组织航空运营人和维修单位的审核员,对国内、国外/地区分销商进行资质评审,并对评审合格的航材分销商颁发《航材分销商证书》,航空运营人和维修单位可将其列入由其质量部门控制并正式批准的航材供应商清单中。航材分销商应依据本评审标准和程序向协会提出评审申请。1.2参考依据本手册依据CCAR121.363条、CCAR145.22条和咨询通告AC121-58R2“合格的航材”的相关要求编写。1.3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和程序适用于所
4、有向航空运营人和维修机构提供航材的国内和国外/地区的航材分销商。1.4定义1.4.1航材分销商:指以自身名义从民用航空器及其零部件制造厂家、具备合格资质的维修单位或其他航材供应商购买航材,验收入库并保管,然后再将所购买航材的全部或部分进行销售或租赁的机构。维修单位在从事航材销售-49-或租赁业务时,视为航材分销商。1.4.2真实复印件:航材分销商通过加盖航材分销商的印章或者签署放行证明文件,以证明相关文件的复印件是真实有效的。1.4.3航材原始合格证件:航材分销商在购买航材时,应获得满足附录一要求的航材合格证明文件,以证明航材是满足局方要求的合格航材。1.4.4航材分销商质量管理系统:
5、为保证航材持续满足局方规定的适航性要求和协会代表航空运营人和维修单位规定的客户的航材管理要求,航材分销商应建立一个集行政管理、技术文件和工作程序共同作用的控制系统。该系统中,航材分销商通过其行政管理和工作程序的控制,应保证销售的航材充分满足适航性要求和客户的要求,尤其是航材的证明文件应该准确真实地反映该航材能够充分满足购买合同中标明的条件。1.4.5航材的可追溯性:通过随附的航材文件或认可的电子方式,可以将航材来源追溯到原制造厂或局方规定的合法航材来源,航材的合格证件应满足附录1的要求。1.5管理部门协会秘书处的航材分销商管理办公室负责评审标准和程序的编写和修订、审核员管理、航材分销商
6、证书的申请受理、组织评审、航材分销商证书颁发和信息公布等工作。联系方式如下:单位: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熙门北里甲31号703室,邮编:100028联系电话:010-84254575,传真:010-84254819邮箱:lhk@camac.org.cn;lee@camac.org.cn网址:www.camac.org.cn-49-1.6评审周期航材分销商资质评审周期为24个月。对于初次评审时还未从事航材分销业务的航材分销商,经评审合格后,首次颁发的合格证有效期为12个月。1.7审核员的来源航材分销商审核员为来自航空运营人和维修机构的质量审核员、航材管理人员以及协会聘用
7、的具有相应适航审核经验的专业人员。1.8修订和分发本规定由协会航材分销商管理办公室编写和修订,经协会秘书长批准和民航局认可后生效。本手册由航材分销商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发。-49-第二章航材分销商资质评审程序2.1申请人要求2.1.1申请人应是具有合法资质的法人单位,熟悉本规定并满足本文件中的相应规定。2.1.2对于国外或地区的航材分销商,应当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国际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满足美国FAAAC00-56中列出的质量体系标准,并由相关认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