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规建局公共服务事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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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琅琊区规建局公共服务事项指南1.农村危房改造(依申请类)一、办理依据1.《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试行)》第七条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的工作要点包括:第3款.下达乡(镇)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分配、汇总和上报工作;第四款指导各乡镇做好危房改造户的确定工作,并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工作;做好当年危房改造户的公示工作等;2.《关于印发区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主要职责第一条:“指导辖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民房修缮审批和管理工作”。二、承办机构村镇建设股(民房办)三、服务

2、对象居住在农村危房内的贫困家庭四、申请条件居住在农村危房内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和一般贫困户五、申报材料1、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2、身份证和户口簿3、改造协议4、“一卡通”账户5、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和一般贫困户证明材料6、房屋现状鉴定表六、服务流程1.申请: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进行民主评议。2.受理: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房屋进行现场勘验。3.审核:区规建局收到申请后,会同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定改造方案。3.发放:房屋竣工验收后,符合改造标准,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七、办理时限1、社区居委会公示7个工作日2、街道

3、办事处公示7个工作日3、区规建局公示7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九、咨询方式滁州市琅琊区规建局村镇建设股(民房办)电话:30229062.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指南(主动服务类)一、办理依据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章第22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2.《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市政设施,由其委托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专业单位负责养护、维修;3.《关于印发区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主要职责第三条:“负责琅琊新区、琅

4、琊经开区市政设施的建设,及市政、绿化养护工作”。二、承办机构滁州市琅琊区市政和园林管理所三、服务对象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申请条件城市道路(路面、沥青路面及路牙石)出现缺陷,对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五、服务流程1.按照年初下达的市政设施维护计划,科学组织,精细化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2.实施疏导保畅措施,除紧急抢修外,维护、修补工程坚持“大修避高峰,小修不设堵”,最大限度减少市政养护施工对道路交通和市民工作生活的影响;影响交通畅通需要封闭或半封闭的,提前办理封闭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养护维修作业的时间。3.杜绝施工中尘土飞扬现象,减少环境污染,加强施工车辆运料

5、覆盖和进出场冲洗措施管理,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4.强化市政设施巡查机制,坚持节假日及双休日巡查执法。5.城市道路养护维修作业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在夜间或者恶劣天气作业的,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信号。6.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施工物料应当堆放在作业区内,养护维修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清除遗留物。六、服务时限对发现的市政道路路面、沥青路面“坑槽”问题,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及时修复,路面修复时间15天,沥青路面天气允许情况下随时修复;路牙石损坏、缺失的随时现场进行处理。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滁州市琅琊区市政和园林管理所电话:0550-37

6、85923.城市雨水检查井盖、井篦养护、维修服务指南(主动服务类)一、办理依据1.《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市政设施,由其委托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专业单位负责养护、维修。2.《关于印发区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主要职责第三条:“负责琅琊新区、琅琊经开区市政设施的建设,及市政、绿化养护工作”。二、承办机构滁州市琅琊区市政和园林管理所三、服务对象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琅琊新区、经开区雨水检查井盖、井篦出现缺陷、缺失,对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五、服务流程1.强化市政设施巡查机制,坚持节假日及双休日

7、巡查执法。2.通过现场巡查、电话热线、市长热线、政务论坛、电子邮件反映雨水检查井盖、井篦损坏或缺失。六、服务时限对发现、反映的管辖范围内的井盖、井篦缺损问题,及时修复。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滁州市琅琊区市政和园林管理所电话:0550-30785924.城区排水管网管理维护服务指南(主动服务类)一、办理依据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十九条除干旱地区外,新区建设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对实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结合旧城区改建和道路建设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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