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643811
大小:51.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07
《高速公路上客运车辆停车的对策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高速公路上客运车辆停车的对策研究长期以来,高速公路客运车辆停车上、下人一直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治理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颁布后,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如何依法治理呢?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 1、法律禁止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道内停车…(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2、法律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行驶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按照本条规定,高速公路交通***巡逻执勤不属于“执行紧急公务”,因此,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传统的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的执法模式结束。 3、法九十条不能处罚客车上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该条中规定了“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所以,不能以九十条为依据处罚高速公路上客车上下人的行为。 4、法九十三条处罚客车上下人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一款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第一款规定的本意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
4、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的行为,只能采取“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法律本身以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行为是一种较轻的违法行为,不应受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尽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执法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是:执法主体在违法现场。 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的第一个条件是:“机动车驾
5、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尽立即驶离”只要具备两个条件之一就构成了处罚的条件。 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的第二个条件是:违法行为造成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后果。 当违法行为满足了以上条件时,违法行为人应该接受的处罚结果是: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九十三条二款的规定是建立在高速公路具有完善的防护、安全设施,公民具有较高的交通安全意识的基础上。是为了惩罚严重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的行为,同时,改变在高速公路上拦车、处罚的执法模式而设定的。 但是现实
6、中,相当多的高速公路上,凡有职员进出的地方,护网都已经呈陈旧性破坏,高速公路沿线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有待于进一步进步。 二、高速公路上客车停车的根源 1、“防护设施缺陷”是产生客车停车上下人的根本原因 《高速公路交通治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高速公路,是指经国家公路主管部分验收认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治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高速公路在通车之际,都设置了“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由于人为破坏,或者疏于维护,高速公路上行人活动的区域随处可
7、见陈旧性的“出进口”,给高速公路上产生客车上下人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 2、“利益驱动”是客车“以身试法”的原因 商人逐利,自古如此。高速公路上有乘坐需求的客观环境,导致客车停车后上人。旅客要求在高速公路下车,导致客车停车后下人。商人违法逐利的行为丧失了法律上的处罚约束,后果不堪设想。 3、违法处罚无法根治客车停车上下人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减少行人上高速公路和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停车上下人行为,强行在高速公路上违法拦截行驶的车辆,并处罚车辆驾驶人的行为,投进大,效果差,治标不治本。造成客
8、运车辆在利润眼前与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4、疏于“对高速公路经营治理者的治理”是渎职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疏于“对高速公路经营治理者的治理”,造成部分行人上高速公路,和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人。却又错误地选取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客运车辆”,将本应该由“高速公路经营治理者”承担的责任转化为“客运车辆”承担责任。同时,也掩盖了其本身不适应新形势下交通治理工作的核心题目!“违法实施处罚”是执法者践踏法律,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