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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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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析商法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地位以下为为您编辑的分析商法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地位,敬请关注!!这是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个充满希望的春天,这是个令人绝望的冬天。我们前面什么都有,我们前面什么都没有。狄更斯一、没有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就没有商法的充分发育市场经济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其中的商业交易行为须臾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其中的核心是商法。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也必然需要一部调整市场交易的商法,它在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中处于基本法的地位。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这样一部法律,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根本原因之一是我们仍然
2、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刚刚起步,还很不完善,因此缺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商法所赖以生长发育的实践土壤。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后到党十一届三种全会以前,很长时间内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资源配置采用行政手段,而排斥市场配置资源的模式。这一模式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也不需要市场经济的法制调整方式。为适应这种体制的需要,中央和地方曾颁布过一些商业法规,用行政规范加以调整。到目前为止,这些规范性文件很多已经废止、失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为商法的发展提供了社会基础,商法开始从无到有、从
3、引介照搬国外经验到科学发展,理论体系不断得到丰满,并能够与实践走向结合发展的道路。从国外商法发展的历史脉络看,它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的,只有市场经济充分发展,才能有完美的商法制度的生产。在简单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没有独立存在的商法,也没有所谓的商法的概念。人们根据史料的记载可以看出,在欧洲古代一些沿海国家和地区,商业比较繁荣,通商十分常见,因此诞生了伟大的罗马法这一被誉为简单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立法[1],但独立、系统的商法却并未产生。尽管古罗马时期不存在系统独立的商法,但存在商业交易规则却不能置疑。事实上,在古罗马
4、法中就已包含了适用于各种类型合同的一套高度复杂的规则,包括金钱与财物的借贷、抵押、买卖、租赁、合伙与委任等,不过因为社会分工程度还很低,法律文明发展程度也较低,因此,商业行为和民事行为根本不可能进行细致的区分。这个时期,民事法律规则和商业交易规则尚处于混沌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自觉的商法或者商法与民法的分立。 分析商法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地位以下为为您编辑的分析商法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地位,敬请关注!!这是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个充满希望的春天,这是个令人绝望的冬天。我们前面什么都有,我们前面什么都没有。狄更斯一、没有市场经济
5、的充分发展,就没有商法的充分发育市场经济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其中的商业交易行为须臾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其中的核心是商法。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也必然需要一部调整市场交易的商法,它在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中处于基本法的地位。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这样一部法律,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根本原因之一是我们仍然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刚刚起步,还很不完善,因此缺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商法所赖以生长发育的实践土壤。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后到党十一届三种全会以前,很长时间内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资源配置采用行政手段,而排斥市场配
6、置资源的模式。这一模式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也不需要市场经济的法制调整方式。为适应这种体制的需要,中央和地方曾颁布过一些商业法规,用行政规范加以调整。到目前为止,这些规范性文件很多已经废止、失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为商法的发展提供了社会基础,商法开始从无到有、从引介照搬国外经验到科学发展,理论体系不断得到丰满,并能够与实践走向结合发展的道路。从国外商法发展的历史脉络看,它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的,只有市场经济充分发展,才能有完美的商法制度的生产。在简单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没有独立存
7、在的商法,也没有所谓的商法的概念。人们根据史料的记载可以看出,在欧洲古代一些沿海国家和地区,商业比较繁荣,通商十分常见,因此诞生了伟大的罗马法这一被誉为简单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立法[1],但独立、系统的商法却并未产生。尽管古罗马时期不存在系统独立的商法,但存在商业交易规则却不能置疑。事实上,在古罗马法中就已包含了适用于各种类型合同的一套高度复杂的规则,包括金钱与财物的借贷、抵押、买卖、租赁、合伙与委任等,不过因为社会分工程度还很低,法律文明发展程度也较低,因此,商业行为和民事行为根本不可能进行细致的区分。这个时期,民事法
8、律规则和商业交易规则尚处于混沌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自觉的商法或者商法与民法的分立。实质上,真正意义上的商法及其所规范的商业交易关系只是近现代的事情,它起源于中世纪欧洲沿海的自治城市,而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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