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

法律论文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

ID:9977774

大小:3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5-17

法律论文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_第1页
法律论文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_第2页
法律论文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_第3页
法律论文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_第4页
法律论文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律论文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是小柯论文网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发布的,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是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网络整理,有些文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论文网,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代写论文,以下是正文。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是小柯论文网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发布的,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是

2、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网络整理,有些文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论文网,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代写论文,以下是正文。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是小柯论文网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发布的,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是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论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网络整理,有些文

3、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论文网,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代写论文,以下是正文。  摘要 跨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问题早已有相关的论述,但是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的量刑问题仍值得关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11日出台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与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有关的原则和要求以及相应的量刑制度,但是量刑制度与量刑的原则和要求存在不协调的地方,对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同种犯罪行为和不同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有不合理之处,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关键词 未成年人;量刑原则;十

4、八周岁;同种犯罪行为  中图分类号 C913.5 文献标识码 A    为了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11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既有解决理论疑惑的考虑,也有适应实践需要的目的。从解决理论疑惑的角度来看,该解释立足于实质平等,给予未成年人应有的宽待;为避免前科影响而不轻易对未成年人定罪;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从适应实践需要的目的来看,该解释考虑到了未成年人的行为并非标准的刑法类型化行为,处理未成年人犯罪要考虑“社会污染”的因素。该解释明确了未成年人

5、刑事案件的范围,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有重要的影响。《解释》规定了与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有关的原则和要求,确立了相应的量刑制度,但是在某些细节上量刑制度与量刑的原则和要求存在不协调的地方,特别是以十八周岁前后年龄阶段犯罪行为性质之不同给予不同的刑罚处遇有不合理之处,有必要修正完善。    一、未成年人犯罪量刑原则的特点    一般认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范围,应该突出未成年人特殊权益之保障。有学者对我国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制度进行了检讨,认为少年刑事责任制度的理论基础有三种基本的学说:刑事责任能力说、刑事政策说和折衷说,其中刑事责任能力说又有所谓辨认控制能力论和刑罚适应力论的

6、分歧。少年刑事责任制度是以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能力为基础,以未成年人保护的刑事政策为基本原则而建立。不管理论解释与立法解释如何,事实上目前任何一个国家的少年刑事责任制度都是折衷于辨认控制能力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刑事政策之间,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刑事责任制度来看,实际上也是一种折衷说,只不过侧重于辨认和控制能力。我国现行刑法典在对犯罪的规制和处罚上,由于总体上是以成年人的犯罪为模版和标准的,因此基本上没有顾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处罚上的特殊要求。这一现状既脱离了我国同未成年人犯罪作斗争的实践要求,也与目前世界刑事司法改革所呈现的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国际

7、趋势相背离。在目前立法尚未修改的情况下,《解释》的颁布和适用一定程度上对现行立法进行了弥补,这在未成年人案件量刑原则和制度方面也有体现。  量刑必须以案件事实为根据,以刑法规定为准绳。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量刑依据的事实表现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同时还要综合考虑社会的危害程度,这里既包含通过犯罪构成要件表明的罪行的轻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