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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6
《半挂车撞击牵引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是否理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半挂车撞击牵引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牵引车和半挂车都有各自的行驶证,也按单独的两辆车投保了可出事故后,保险公司却不认账了,认为两车连在一起就成了一辆车,事故引发半挂车撞击牵引车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免赔范围 但这一说法遭到法院的驳斥近日,镇海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10万余元 半挂车撞牵引车车损险免责?
2、 发生事故的牵引车和半挂车属于江北一家运输公司事发前该公司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就该两车分别投了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前年11月14日,该公司驾驶员陈某驾驶着该车在行驶途中,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半挂车上的两卷卷板向前冲出,碰撞牵引车驾驶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故中,陈某负全责 由于这
3、起事故,该公司支付了牵引车车损维修费万元以及车辆施救费2800元事发后,该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被拒绝赔付理由是,车辆损失险责任免除部分载明:“因本车所载货物的撞击、腐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去年10月,车辆所属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镇海法院 相连两车是否属同一辆车?
4、 庭审中,双方对半挂车与牵引车是否属于“本车”,存在重大分歧 原告认为,这起事故中受损的牵引车(主车)与挂车是分别注册登记的,而且按单独的车辆分别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也签发了两份机动车保险单,收取了两份保险费,这已说明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把牵引车和挂车已视作两辆车 “为什么投保时是两辆车,而保险理赔却认为是同一辆车”原告认为很
5、不公平 保险公司则认为,保险条款中明确指出,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轮式车辆,而挂车是没有动力的,不属机动车,它与牵引车相连时才能行驶,故相连的牵引车(主车)与挂车应视为一体,属同一辆车 分别投保就应视为两辆车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的保险合同为格式合同
6、,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而按通常理解,该条款中的“本车”应指一辆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登记办法规定,一辆机动车只有一个机动车登记编号,一个机动车行驶证而本案的牵引车及半挂车,拥有不同的机动车登记编号和行驶证因此,不属“本车”之范围 从合同订立来看,投保人以两辆机动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两份同险种的保险,而保险公司也据此出具了两份同
7、险种的机动车保单,收取了两笔同险种的保费据此可以认定,投保人及保险公司均将涉讼的牵引车和半挂车以两辆机动车来对待,投保人投保两辆车的目的就是为了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被告能按两辆车来进行理赔这应是普通投保人的合理期待 据此,法院认为赔款金额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方法予以计算,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江北公司保险赔偿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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