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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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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车票搭配销售的意外险靠谱吗 现在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一到春节,越来越多的人背起行囊踏上回家路一张车票承载了他们对家人的思念,也成了眼下的“香饽饽”不过,市民发现,现在用购票软件买火车票时,系统会自动跳出购买乘意险的温馨提示乘意险到底该不该买?是否划算? 搭配销售的交通意外险属于单次保障类险种,即保障时间很短,保障期限一般是从上车起至下车前,或是上飞机开始至下飞机前,风险保障范畴仅覆盖单次出行,但费用却比保险公司单独销售的意外险费用要高 市民如果有出行保障的需求,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保障范围更全面、保障期限更久的
2、综合意外险产品 火车票里的意外险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1951年,铁道部出台《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规定保险费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如果乘客在列车上发生意外,其意外险赔偿额度“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一律规定为每人人民币1500元”1992年6月1日,铁道部发布《关于提高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通知》,将赔偿责任限额提高为两万元1994年,铁道部又颁布了《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将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定为4万元有报道称这几个标准一直沿用至今,但在铁道部网站上亦没有查到其他更新文件
3、 值得注意的是,该保险完全由铁路部门内部操作,收取和赔付的主体都是铁路部门本身根据铁道部公布的数据,2010年全年客运收入为亿元,按票面价含2%的保险费计算,则旅客所交的意外险保费高达亿元虽然从2009年开始客运收入才开始破千亿元,但累计近六十年的意外险保费恐怕早已是天文数字,巨额保费究竟流向了哪里?此乃第一问实际上,火车票里含意外险的问题,在2005年的北京曾经热闹过一阵子2005年8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黄金荣在北京铁路局营业处购买了一张从北京至义乌的火车票,票价为203元黄先生事后得知,其购买的车票中包含了基本
4、票价2%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约元,却无人告知结果,黄先生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北京市铁路局告上法庭这是关于国内火车票强制保险的第一案,官司一打就是一年,最后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行政上诉 这“平地一声吼”过去了六年,连余音都消匿得无声无迹,几乎每一个坐过火车的乘客在被问及车票里面的意外险时都是一脸茫然自己交钱买了保险,但没有被告知,而且车票上既没写明保险涵盖内容,也没写明承保单位,如果发生意外,作为被保险人该怎样索赔呢?这是第二问 而对于火车票里的意外险,不够透明的不仅仅是保费缴纳的部分,该
5、险种保费的收取标准是按照火车票票面价格的2%计算,这意味着旅客购买的车票票价不同,由此缴纳的保费是不同的,但根据相关规定,旅客发生意外伤害,享受的最高保险金额却是相同的这公平吗?此乃第三问 从保护旅客权益和安全的角度出发,铁路意外险是应该存在的,但该以怎样的姿态存在却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曾经,强制保险存在于许多领域,水陆空运输业也身在其中如今,航空、公路和水路运输保险均已改为乘客自愿投保,只有铁路部门依然实行强制保险,这种行业的老惯例或许正是造成火车意外险不透明的根源所在有业内人士认为,铁路部门在收取此保险时应履行告知义务,
6、明确介绍此保险涵盖的范围是什么、如何索赔,让旅客清楚自己的权益以及正确维权的途径;同时建议国家应适当调整目前铁路意外险的运行模式,如果继续执行此险,铁路部门也应在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下进行,或者干脆使其变成商业险,走市场运作的路线 在火车票里“藏”了半个多世纪的意外险,是不是也该露露脸了? 综合意外险通常保障期限是一整年,大多同时覆盖航空、火车、地铁、轻轨、大巴、轮船等交通工具,几十元就可以搞定只要被保险公司认定为意外伤害,不管是乘车意外,还是其他意外,都可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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