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ID:9921910

大小:3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5-15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_第1页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_第2页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_第3页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_第4页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来源:北京文化创意网2008-04-2415:33:43京文创办发[2008]5号  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及《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文[2006]2731号),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8年4月15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2、根据《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及《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文[2006]273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贴息是指对本市地域范围内文化创意企业及项目单位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后发生的利息进行的补贴。贷款贴息资金来源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三条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京办发[2007]20号)及相关产业政策,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遵循“差别优惠、比例核定、额度控制、先付后贴”

3、的原则。  第二章贴息资金的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工作中重要事项的研究、审议和决策:  (一)研究制定贷款贴息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审定贷款贴息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年度项目贷款贴息支持方案,编制项目预算;  (三)监督贷款贴息政策和项目贴息资金的执行情况;  (四)组织对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第五条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贷款贴息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监管:  (一)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并下达年度项目贷款贴息预算,拨付资金;  

4、(二)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第六条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文促中心”)受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负责贷款贴息资金日常管理工作:  (一)研究编制贷款贴息资金年度使用计划;  (二)受理复核区县及相关部门组织申报的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项目贷款贴息支持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跟踪检查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委托专业机构审计贴息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条区县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  (一

5、)受理本区县、本系统文化创意企业的贷款贴息项目申请;  (二)按照年度项目征集公告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汇总报市文促中心;  (三)协助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本区县、本系统获得的市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和考评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贷款贴息条件  第八条贷款贴息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在北京市注册;  (二)项目应符合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内容应属于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动漫游戏研发制作、广告和会展、古玩和艺术品交易、设计创意、文化旅游等

6、行业。  (三)项目贷款的银行应在北京市注册;  (四)项目单位已在商业银行获得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贷款;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贴息支持:  (一)项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项目贷款延长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  (二)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商业银行确认项目有严重还款风险的;  (三)贷款资金改变申报用途的;  (四)同年度内已获得市政府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五)专家评审不予贷款贴息支持的项目。  第四章贴息方式、期限、标准和额度  第十条贷款贴息方式为先付后贴,即项目单位已经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后,贷款贴息资金再予以贴

7、息支持。  第十一条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十二条贴息资金实行比例核定和额度控制,即贴息比例原则上为贷款贴息期限内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至100%,且单笔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三条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额度依据《借款合同》及借款人向商业银行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即:  项目贷款贴息支持额=贴息期限内实际支付利息总额×贷款贴息比例  第五章贴息项目的申报、审定和执行  第十四条项目贴息申请原则上与年度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同时进行。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可酌情另行增加一次。  第十五条项目单位在获得商业银行

8、贷款后,根据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公告及申报指南的要求,可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相关部门(注:只受理本系统内市级单位项目申请)提交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材料,包括:  (一)《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