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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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吉林省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5月5日 吉林省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二〇一七年五月 目录一、规划背景1(一)“十二五”时期抗震防灾工作成效1(二)“十二五”期间抗震防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6二、总体要求7(一)指导思想7(二)基本原则8(三)规划目标8三、主要任务9(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9(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10(三)严格新建工程抗震设防10(四)推动既有建筑加固改造10(五)强化抗震规划编制实施11(六)促进抗震技术推广应用12(七)提升地震应急处置水平13四、保障措施13(一)加强组织领导13(二)完善政策配套13(三)强化队伍建设14 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建设部印发的《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二五”期间,我省经济保持了平稳快速发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总结防御和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经过全系统共同努力,成功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能力明显提高。(一)“十二五”时期抗震防灾工作成效1、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推进立法修法工作。《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后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已于2013年颁布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延边州防震减灾条例》于2012年正式颁布实施。二是省人大开展法制监督检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白山、延边等地开展防震减灾“一法一例”贯彻情况执法检查,有效地促进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14—— 2、技术队伍和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2012年3月12日,在吉林建筑大学成立了吉林省建筑抗震研究与教学示范中心。3月22日,在长春工程学院成立了吉林省防灾减灾工程研究中心。两家科普基地的成立,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在建筑抗震防灾领域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水平。二是成立了吉林省市政工程抗震专家库。专家库分为5个专业组别,成员共43人,为各地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作为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论证和相关设计审查工作的依托。三是进一步完善校安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制定了《吉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技术指南》、《吉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技术指南》、《吉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设计指南》、《吉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系列范本》、《吉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施工技术指南》等技术资料,编制了吉林省地方标准设计《中小学校舍加固构造》图集。14—— 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民居技术标准。组织编制了《吉林省村镇抗震民居建造指导图解》、《吉林省村镇抗震节能民居施工指导图示》、《松原地区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指南》、吉林省地方标准设计《镇(乡)村建筑抗震构造》图集等技术资料,免费发放给农民,科学引导农民建设具有抗震能力的房屋,提高村镇房屋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五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鉴定技术标准。委托省建研院起草《建筑物灾后应急鉴定技术规程(震灾、洪灾部分)》。2014年4月《规程》正式发布,成为省级标准,统一规范我省建筑物灾后应急鉴定工作。3、防灾规划编制与实施有效推进。“十二五”期间,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修编工作取得新进展。依法组织开展全省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坚持抗震防灾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修编、同步实施。目前,农安县新农乡集镇区抗震防灾规划工作已经完成,四平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修编工作正在加紧推进。4、村镇抗震设防工作逐步开展。一是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城乡贫困人口居住环境,提高城镇郊区和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自2006启动以来,全省共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 14—— 2.1亿平米,320.1万套,累计完成投资3255亿元,其中改造城市棚户区122.9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12.95万套、林业棚户区19.38万套、国有垦区棚户区4.49万套、煤矿棚户区23.75万套,改造农村危房32.16万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34.11万套,受益群众达950万人,全省近三分之一人口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危房改造方面,2009以来,全省共改造农村危房35.06万户,共争取国家资金25.52亿元。以上工程项目中,城市棚户区和城市内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确保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抗震能力水平,其他项目也比原有建筑的抗震能力有了极大提高。二是开展农村抗震民居示范工程。“十二五”期间在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白山市、白城市部分地区开展了抗震民居示范工程试点工作,全省村镇1000余户村民住进了节能示范民居。5、大力开展抗震防灾宣传工作。一是建设防震减灾长效宣传阵地。积极落实全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启动实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创建工作,已建成76所省级、100余所市县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遍及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目前,我省已建成3个国家级、5个省级防震减灾教育基地。二是大力开展全社会普及宣传。每年以“5.12”、“7.28”等宣传日为契机,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载体,通过录制节目、播放影片、专家咨询等方式,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4—— 全省每年约有超过500万人接受了地震科普教育。三是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宣传教育。组织省直机关厅局级领导干部应对地震灾害能力专题培训,通过采用讲授式、情景模拟式、体验式等培训方法,让领导干部掌握防震减灾知识。6、应对地震灾害取得成效。2013年11月23日我省松原市查干花镇发生了里氏5.8级地震,震源深度9千米,部分农村地区建筑受损严重。省住建厅及时应对,第一时间启动厅地震Ⅲ级应急响应。并赴震区参加救援,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及时组织专家赶赴灾区开展应急鉴定普查工作,为灾后加固、重建提供技术依据。二是成立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联络组,印发了应急联络组通讯录,建立了覆盖到所有市(州)、县(市)的全省住建系统地震应急联络体系。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对本地区发生的地震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房屋建筑和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安全性检查,结合本地区抗震防灾工作安排部署和实际情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开展危房加固和拆除工作。14—— 三是编制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抗震技术指南。松原地震发生后,我厅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踏勘,并委托相关建筑科研机构根据震损情况和当地农村民居现状编制了《松原地区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指南》。不但讲解了如何通过简单易行的方式对震损房屋进行加固维修,还提出了针对现有未损房屋的抗震薄弱点的加固方案,以及在新建民居中如何加入简单的抗震构造。从而提高农村既有和新建民居的整体抗震性能,对全省的农村民居建设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四是在松原组织召开了全省抗震工作研讨会暨松原地区农房抗震技术指导会,会上通报了全国及我省地震趋势,传达了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领导对地震应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对做好全年地震应急和抗震防灾工作做出了安排;向松原地区所属县(市)和遭受地震灾害的前郭县查干花镇、乾安县安字镇,以及其它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建设部门发放了《松原地区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指南》;组织与会人员到松原遭受地震的地区进行了实地调研,有关专家就房屋受损等实际情况,向有关人员做了抗震技术讲解,会议取得了满意的效果。五是指导灾后重建工作。积极为地方争取资金、技术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2015年年末,乾安县共重建震毁农房2102户,加固维修震损农房10353户;前郭县共重建震毁农房4576户,加固维修震损农房5312户;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即将接近尾声,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极大地改善。六是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全面铺开。到2014年底,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已全部制订了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14—— (二)“十二五”期间抗震防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灾害管理方面“重救轻防”。灾前城乡建设防灾减灾人力和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城乡建设中应急保障基础设施、防灾避难场所、抗灾鉴定与加固等公益性事项缺乏稳定、连续的资金投入。二是城乡建设存在防灾薄弱环节。大量村镇、城中村、旧城区的老旧民房和城乡结合部的私建建筑存在灾害隐患;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的防灾措施尚需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能力参差不齐,灾后应急救灾保障能力差。三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仍待加强。城乡抗震防灾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研究力量分散、防灾研究偏重单一技术,缺乏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四是抗震防灾队伍机构建设仍不完善。目前全省仅有省本级和二个地级市设有专职抗震防灾机构,且编制性质为事业单位。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14——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的战略部署和新型城镇化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城乡安全发展为目标,以抗震防灾规划为龙头,以工程抗震设防为重点,推动抗震风险管控,推进抗震设施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建设抗震防灾体系,切实提升建筑抗震设防水平、城市抗震防灾水平和震后应急处置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二)基本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抗震防灾与非常态抗震救灾相统一,坚持抗震防灾规划与工程抗震设防协调发展,重视既有建筑抗震鉴定加固,强化震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提高房屋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加强抗震设施建设管理,加强房屋建筑风险监控,实施城乡全面设防、区域综合防御,点、线、面结合,突出重点,筑牢抗震防灾安全底线。——管理规范,科学防灾。健全城乡建设抗震防灾体系,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统筹近期安排与长远谋划,强化科技创新与监督管理,提高抗震防灾科技支撑能力,提升抗震防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三)规划目标。——抗震设防水平明显提高。城镇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设防,乡村自建农房落实抗震措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率达到100%,全面推行重大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专项论证。14—— ——抗震危房风险得到控制。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积极开展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推动开展城市房屋建筑抗震能力普查和加固改造,逐步减少抗震危房存量。——抗震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高烈度设防区及地级以上城市积极开展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加强规划技术审查,推动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和生命通道体系建设,推动强震观测设施建设,加强抗震设施建设管理。——抗震救灾体系基本健全。地级以上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100%覆盖,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专家队伍、抢险队伍、物资和装备等应急储备。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级以上城市100%建立应急专家队伍。——抗震防灾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抗震防灾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城乡规划监察中针对城乡抗震防灾的监督管理内容,加大监管力度。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法规制度建设进程。积极推进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抗震设施建设、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监管、既有建筑抗震加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震害调查等管理制度的建立。14—— 强化抗震防灾责任落实。加强抗震防灾责任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实施、防灾避难场所有效覆盖率、工程抗震设防达标率、抗震风险监测控制到位率等为指标的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行政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抗震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抗震防灾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抗震防灾设施建设相关标准,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抗震标准。提升抗震防灾标准水平。探索建立震害调查制度,不断总结震害经验,及时将工程抗灾技术创新成果纳入标准规范。(三)严格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强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全面推动实施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制度。积极推广减隔震技术,加强质量监管,切实提高建筑工程可持续抗震能力。推动村镇建筑建设管理。完善村镇建筑安全选址和抗震防灾要求,加强对村镇建筑防灾设计与建设的指导,推动农房抗震措施普及。加强村镇工程建设防灾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基层管理和技术人员防灾意识,提升农房抗震设防水平。(四)推动既有建筑加固改造。14—— 推进城市建筑抗震风险排查。推动开展城市房屋建筑抗震能力普查工作,推动建立省市两级抗震风险监测平台,建立城市防灾能力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提升既有住房抗震能力。通过棚户区改造、抗震加固等,加快对抗震能力严重不足住房的拆除和改造。研究探索强制性与引导性相结合的房屋抗震鉴定和加固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提升公共建筑综合抗震能力。推动避难建筑建设,逐步提高建筑室内避难规模,提高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避难和保障能力。推动对人员密集公共建筑抗震能力普查和加固改造,推动开展文化遗产建筑及历史建筑抗震保护性鉴定加固工作。(五)强化抗震规划编制实施。推动区域抗震防灾综合防御。加强城镇体系规划中抗震防灾专项要求,构建具有良好防灾功能的城镇布局,完善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应急救灾功能,加强抗震设施建设和抗震风险控制对策的统筹和协调。严格防灾规划编制管理。加快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进程,加强城市重大抗震风险排查,完善抗震设施布局。探索用作避难场所和应急通道的绿地、教育、体育等公共用地及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管控制度。推进镇、乡、村庄防灾规划编制工作。14—— 推进城乡防灾设施建设。推动构建以防灾避难场所为中心,应急交通、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为支撑,应急指挥、医疗、物资、消防、环卫等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的抗震设施体系。开展抗震设施建设管理制度研究,强化公共建筑物和设施的应急避难功能。完善城乡规划防灾措施。加强城镇总体规划、市政专项规划、乡村规划的抗震防灾措施,提升现有城乡规划体系中抗震防灾内容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完善城乡抗震防灾规划监管体系,严格规划强制性措施落实,探索详细规划、城镇社区管理的防灾管控。(六)促进抗震技术推广应用。探索抗震防灾韧性城市建设。开展抗震防灾韧性城市建设体系研究,探索以提高承灾体抗震能力为重点的韧性城市建设。研究建立韧性城市风险评估、生命线工程抗震安全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等技术体系。推动抗震防灾技术研究应用。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建筑的抗震技术研究,加强适宜抗震防灾技术研究与应用。鼓励和支持减隔震、抗震加固改造等新型产业发展,有效发挥抗震防灾技术在建筑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催化剂作用。推进抗震防灾信息化建设14—— 。推进抗震防灾信息数据化建设,不断提升抗震防灾信息化水平,推动抗震防灾公共服务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和移动应用服务开发,对接抗震防灾宣传和防灾功能引导,提高政府管理效能。(七)提升地震应急处置水平。加强灾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增强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市级震后房屋建筑应急评估专家队伍,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急评估技术指南;推动建立市政公用设施抢险抢修专业队伍,推动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储备征用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完善灾后恢复重建组织协调。不断总结灾后恢复重建经验,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组织协调制度研究和技术指导,加强恢复重建工程质量监管,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重建工作的引导。推动灾后重建农村住房采用符合标准的防灾技术。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制度。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防灾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必要工作条件。加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的管理和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规划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加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相关工作。(二)完善政策配套。14—— 加大保障力度。建立以防为主的投入保障机制。探索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城乡建设抗震防灾投入机制、政策支持。探索基于工作和成效的奖惩与引导机制,加强对抗震加固、新技术研发以及农村抗震安居工程等的政策支持,建立和完善村镇建筑防灾资金的投入机制。积极推动城乡建设抗震防灾科技进步并加强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示范等。推动管理创新。加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设防体系、技术体系和制度体系研究,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行政问责、抗震设施规划建设、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等领域制度创新。(三)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专家队伍。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专家队伍的建设。吸收不同领域的专家充实抗震防灾专家队伍,同时在工作机制上,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建立有效的专家参与抗震防灾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科技支撑队伍建设,依托现有科研力量建立城乡建设抗震防灾研究中心,建立城乡建设抗震防灾科研基地支撑体系。14—— 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宣传活动。引导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抗震防灾文化建设,普及抗震防灾知识,开展演习演练活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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