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中国的农业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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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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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新中国的农业制度创新赵雪梅(武汉大学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摘要]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了3次农业制度创新。第一次是土地改革,第二次是以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两次农业制度创新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业的农村中的深层次矛盾日益暴露,农业产业化经营正是为了解决这些矛盾而兴起的第三次农业制度创新。[关键词]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业化经营;制度创新;经济发展农业经济创新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其基本内涵包括农业土地制度创新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制度创新两个方面。任何制度创新,都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其一是新制度适应生产力发展水

2、平,形成强有利的生产者利益驱动机制;其二是新制度优化资源配置,产生强有利的成本约束,生产效率高。建国以来,我国农业土地制度与组织制度创新主要有3次:第一次是完成于1953年的土地改革;第二次是完成于1984年的以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本内容的农村改革;第三次是正在兴起的农业额产业化经营。第一次制度创新对我国农业生产以至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推动力。一、土地改革---第一次农业制度创新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一定形式的农业所有制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时一定形式的土地所有制又必须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长期存在。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变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土地所有制,是农业生产率增长

3、的基础。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在中国的全面胜利,中国农村开始由自发性的社会变迁步入有计划的社会变迁。由于土地资源在我国农村社会中属于极为重要的社会资源,土地制度的变革必然导致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通过合作化使个体农民走上集体化的道路,这些基本土地制度演变所产生的社会变革,直接影响到农村社会各种关系的变化、重组和创新,使农村社会经历了一场急剧而深刻的变迁。实行土地改革,改变土地占有关系,将土地从地主手中转移到直接从事生产的农民手中,使农民从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获得解放,为国家的工业化、民主化开辟道路,这是摧毁封建社会、改变农村传统社会结构的必要前提。在一个传统

4、农业国度里,在没有真正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以前,是根本谈不上发展国家行业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始于20年代初期,到新中国成立时,在约占全国面积1/3的人口的老解放区和半老解放区完成了土地制度的改革。完成新解放区土地制度的改革,是完成中国民主主义革命遗留下的最大任务,是实现建国初期我国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3个必要条件之一,也是建国后农业制度的第一次创新。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土地改革法》的指导下,自1950年到1953年春,全国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土地改革都已完成,“耕者有其田”在中国变成了现实。土地改革消灭了在我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

5、建制度的基础——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确立了新型的小农所有制基础上的农民家庭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土地改革作为制度变迁产生了巨大的制度绩效。1952年,工农业总产值达810亿元,比1949年增长77.5%,粮食总产量增长44.8%,棉花总产量增长1.9倍,年平均增长率达43.2%,其他农副产品生产也有了很大的发展[1](第14页)。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提高了70%,在全国企业中先后实行了劳动保险制度,1952年与1949年相比,农民收入也增长了30%以上[2](第92页)。土地制度的改革也使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突出表现在:其一,农村居民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

6、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昔日生活在农村最底层,在政治上毫无地位可言的贫雇农,摆脱了对地主、乡绅的人身依附,成为农村中的主人;而昔日把持农村社会、政治社会的地主、乡绅则威风扫地。其二,农村居民的经济地位趋于上升。土改后,贫、雇农因分得土地而上升为中农,中农阶层在农村所占的比重迅速增大。据调查,从土地改革以来1954年末,贫雇农由占农户总数地57.1%下降到29%,中农在由35.8%上升到62.2%[3](第44页)。农村阶层结构的这种演变,实际上是农民经济地位上升的一种折射。其三,农村组织结构得以重构。农会和乡村人民政府的组建,摧毁了原有的封建乡村政府,旧有的乡村秩序关系明显改变。农民也开始被组织在

7、以社会地位而非血缘地位为依据的新型组织之下,这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宗法血缘体系,封建宗法势力的影响明显削弱。土地改革的胜利完成,为我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清除了根本的社会制度障碍,但并没有改变小农生产大国的性质。据估计,当时我国农村中自耕农(指不进行雇工经营的农户)约占总农户85%-90%[5](第86页)。马克思曾经指出:“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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