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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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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信广电应分业规制还是统一规制?——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收稿日期:2011--作者简介:张昕竹(1964-),男,辽宁建平人,江西财经大学井冈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马源(1977-),男,河南安阳人,工业与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法制监管研究部主任;冯永晟(1981-),男,山东青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昕竹,马源,冯永晟(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南昌330013;工业与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北京100191;
2、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北京100836)摘要:针对三网融合进程中规制机构应采取分业规制还是统一规制的问题,本文利用国际电联的规制机构问卷调查数据,建立了规制机构设置模式的Probit选择模型。我们的结果表明,产业技术经济特征和国家制度环境是影响规制体制设计的关键因素,同时经济和社会因素也对此有重要影响,这验证了规制制度设计需满足技术理性和制度理性的基本原则。基于基准比较方法得出的选择概率预测结果,本文还得出我国应该选择统一规制的政策结论。关键词:三网融合;分业规制;统一规制中图分类
3、号:F062.9F0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一、引言在当代复杂的经济环境下,经济调节、市场规制、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成为现代政府的四项基本职能,其中市场规制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但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实施政府规制并没有统一的模式。2010年初,国务院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电信和广电行业开始互相向对方开放部分业务,但为了保障双向进入的顺利推进,迫切需要解决相关的规制制度设计问题。三网融合是一种生产力变革,它必然涉及到规制体制等上层建筑的调整,以适应三网融合的技
4、术要求。长期以来,由于技术环境和意识形态等原因,我国对电信和广电一直实行分业规制,这种规制模式虽然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有其合理性,但在网络技术不断融合的条件下,现有的规制体制已经难以适应日益融合的技术和业务发展的要求。有鉴于此,国务院要求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规制政策体系。如何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规制体制,一直是近年来理论界和业界争议的热点话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制度设计问题是,是否应该改变电信和广电分业规制的现状,设立一个融合的规制机构,对电信和广电进行统一规制。一种代表性观点认为,应建立统一的
5、规制体制,这将有助于打破部门利益之争;但相反的观点则认为,在我国现有政治经济体制下,分业规制是更好的选择。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是,针对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在三网融合时代,我国应选择什么样的规制体制。为了回答这个重要的制度设计问题,本文将利用国际电联的各国电信和广电行业规制机构调查数据,通过建立离散选择模型研究哪些因素影响一个国家在三网融合时代的规制体制设计,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的规制体制选择。10本文余下内容安排如下:第二节对规制体制设计文献进行简要综述,以此作为理解本文实证
6、模型设定的理论背景,第三节设定实证模型并解释本文使用的数据,第四节给出模型参数估计结果并进行分析,最后提出我国规制体制设计建议。二、文献回顾与综述规制制度的出现,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创新(Glaser和Shleifer,2003;Majone,1997),而规制体制设计是规制制度安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历史经验表明,尽管不同国家规制制度演化的路径有所不同,但有两个相同的重要因素影响了规制体制设计:一是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它要求规制体制必须满足技术理性约束
7、;二是政府的政治组织架构(Laffont,2005),这个制度条件要求规制体制必须满足制度理性约束。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技术特征,由此导致不同的规制体制选择。运输、公共事业等产业具有明显的区域规模经济特征,因此通常设置隶属于地方政府的规制机构,考虑到不同的公共事业需要的规制手段有很多相似之处,为此还常常在地方政府层面设立集中的规制机构进行规制。对于电信、铁路和供电等行业,规模经济要求这些企业在全国范围内运营,并且需要的规制手段比较复杂,而且跨区域协调成本比较高,因而出现了国家层面的规制机构(Laf
8、font,2005)。针对电信业的技术经济特征,Laffont和Tirole(2000)系统讨论了电信规制所面临的定价、网间结算、普遍服务等问题。对广电行业而言,Waterman(2004)与Crampes和Hollander(2008)指出频道规划和内容管制是广电行业面临的独特的规制问题。在三网融合时代,Crampes和Hollander(2006)指出,无论是电信企业还是广电企业,它们采取的多业务捆绑策略可能带来排斥和限制竞争问题,这说明电信规制与广电规制存在巨大的外部性。规制政策不仅需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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