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宜宾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ID:9867955

大小:269.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5-13

宜宾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_第1页
宜宾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_第2页
宜宾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_第3页
宜宾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_第4页
宜宾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_第5页
资源描述:

《宜宾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宜宾监管分局宜卫发〔2016〕299号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县(区)卫生计生局,临港区社事局,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行业协会,市直卫生计生单位:为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国家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四川省医师多-10--10-进一步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四川省

2、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30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宜宾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通过实行评价加注专业解决基层人力资源不足问题为解决基层长期人力资源不足造成的违法执业行为,根据医疗机构业务发展需要,执业医师在同类别内需要跨专业执业的,通过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培训考核评价合格的,可以加注1-2个特殊紧缺专业。(一)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下同),已注册临床类别专业的,可加注册儿科、精神卫生、急诊医学科、全科医学、

3、重症医学科、麻醉专业;已注册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专业的,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全科医学、中医专业(精神)、中西医结合专业(精神);已注册口腔类别专业的,可加注口腔麻醉、口腔病理、口腔影像专业。(二)在中医医院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经过西医系统学习培训、考核、评价后可由医疗机构授予西医处方权,实行备案管理。-10-(三)在中医医院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确因工作需要从事医学影像、心电图等岗位工作的,经系统学习培训、考核、评价合格后可由医疗机构授权开展相关工作,实行备案管理。(四)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设置全科医学科,执业

4、医师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全科医学培训合格的,加注全科医学科。二、通过实行备案制度规范医师非多点执业行为对《四川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不属于多点执业范围的行为,实行备案制度。(一)《四川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三)款,“经所在医疗机构同意,医师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会诊、进修、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下基层、晋升职称前下基层、学术交流以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不需要办理多点执业登记,对政府指令性任务可将文件依据直接报备案,其他形式的必须事前填写表格将具体情况报监督执法机构和登记注册机关备案确认(填写:医师非多点执业备案表,附医

5、师执业证书等)。(二)《四川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四)款,“-10-多个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进行技术协作或整合医疗资源组成医疗联合体,或组建分院、合作办医单位……”,必须以双方医疗机构联合行文形式连同合作协议等报监督执法机构和双方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确认后,其医师方可提供相关医疗服务(填写:医疗机构合作备案申请表)。(三)市内单独开展委托影像诊断、委托检验等需出具书面诊断报告的,按第(二)条执行。三、通过推行多点执业制度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医师多点执业实行登记注册制度,促进医师有序规范开展,防止违规违法行为的产生。(一)医师多点执业的执

6、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必须与其在第一执业地点注册的一致,且必须在拟聘用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医师多点执业必须遵循从上级到下级(同级)、从高级到低级(同级)的注册原则,即:市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可到县(区)级(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县级(或二级)医疗机构可到乡镇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医师可到注册区域内同级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不得逆向选择多点执业机构。(二)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区域注册制度,第二执业注册地点个数原则上不受限制。符合全市范围内执业的,在“变更注册记录”栏内加注“宜宾市”,符合在县(区)内执业的加注执业地点所在县(区)-10-,符合在市内区域外多

7、点执业条件的必须明确到具体的医疗机构,且数量不得超过3个。(三)对符合条件多点执业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在办理多点执业登记时不需提供经原单位同意的证明;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主治医师(已退休的除外),在办理执业登记时必须经原单位书面同意。四、医师多点执业的人事(劳动)管理和医疗责任(一)医师多点执业的人事(劳动)关系。医师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与拟多点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必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