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845605
大小:61.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5-12
《矿产资源开采审批—划定矿区范围审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矿产资源开采审批—划定矿区范围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矿产资源开采审批—划定矿区范围审批(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修正)第15条: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2、。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的有关规定:(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
3、批:1.煤、油页岩、金、银、铂、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钼、磷、钾、锶、金刚石、铌、钽矿床储量规模为中型(含)以下的;2.钨、锡、锑、稀土矿床储量规模为小型(含)以下的;3.二氧化碳气、地热、硫、石棉、矿泉水;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以外的矿床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含)的矿产资源;5.外商投资开采以上第1、2、3项所列矿产资源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以外的矿床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下(含)的矿产资源;6.矿区范围跨地级市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7.自治区财政出资勘查探明的矿产地的矿产资源;8.自治区规划矿区内的矿产资源;9.国土资源部
4、授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受理、审批发证的其他矿产资源。(二)地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开采中型以下并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2.开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附录以外矿床储量规模为小型和零星分散的矿产资源;3.开采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矿区范围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三)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开采小型且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2.开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附录以外矿床储量规模
5、为小矿和零星分散的矿产资源;3.地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四、行政审批条件(一)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或办理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方可受理划定矿区范围审批;(二)符合本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采矿权出让计划;(三)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四)不属于开采国家或自治区明确禁止或暂停设立采矿权的矿种;(五)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内保有与拟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和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储量;(六)拟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最低生产建设规模要求;(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
6、法》第20条规定:“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1.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2.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3.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4.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5.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6.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八)露天采矿在铁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以外;(九)矿业权属无争议、纠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桂
7、政发[2016]10号)附件序号第9项: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意见,改由矿区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核查。五、实施范围和对象申请在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企业。六、申请材料1.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预核准文件(复印件1份);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原件1份);3.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比例尺1:2000—1:10000,标出西安直角坐标系标定的矿区平面范围和矿体分布情况,以及开采始止标高,并在图上加盖当地县、市(地级)国土资源部门公章(原件1份);4.矿山地质报告及资
8、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和备案证明(原件1份);5.由探矿权申请采矿权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