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840280
大小:88.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5-11
《有关加快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加快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精神,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营造崇尚知识价值的良好氛围(一)建立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激励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体系,营造尊重
2、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各市、省直有关部门)(二)统筹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建立省市联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落实力度。(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国资委等)二、建立体现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11(三)发挥工资性收入的激励作用。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工资性收入分配机制,保持科研人员工资水平总体稳定、持续增长态势。依法依规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应有的选人、用人以及分配自主权,调
3、整优化人员工资结构;逐步提高体现科研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政府和社会委托任务等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水平;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力度,自主合理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责任部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四)支持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支持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获得合理报酬,实现收入增长。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可直接发放给个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用于人员奖励的部分,计入单位当年工资总额,不受单位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4、(责任部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可与研发团队、完成人以契约方式约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及转化收入分配方式、数额和时限。高校、科研院所与研发团队、完成人未签署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对完成和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支持: 1.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可按不低于转让、许可所获净收入70%比例提取奖励资金,其中对研发和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奖励资金11总额的50%;2.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可将不低于成果作价70%比例作
5、为股权奖励,其中对研发和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股权奖励总额的50%;3.将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在转化成功投产后3至5年内,每年从转化产生的营业利润中按不低于10%比例提取奖励资金。(责任部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五)支持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和离岗创新创业取得收入。在确保科研人员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支持科研人员从事公益性兼职和成果转化,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学普及、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等活动。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
6、织等兼职开展科研活动或教学,实行科研人员兼职公示制度。设立“产业教授”和“技术特派员”岗位,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密切结合。允许科研人员依法获得兼职收入,参与兼职单位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责任部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3年内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期满后,经原单位批准可再延长3年。科研人员须与所在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约定离岗创业期限、技术保密、基本待遇、收入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等权利和义务,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离岗创业取得收入原则上归个人,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11,建立获得
7、股权及红利等收入的报告制度。规定期限内,离岗创业科研人员在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惩、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原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期间工作业绩及取得成果双方互认。(责任部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六)建立差别化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绩效奖励力度,建立健全后续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反馈机制。鼓励单位以成果转化收益增加基础性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等研发周期较长的人员收入。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实现激励和奖励。对从事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以理论创新、决策咨询
8、支撑和社会影响作为评价基本依据,加大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