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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温人劳社专〔2011〕17号关于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台考发[2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10—主题词:人事职业资格考试通知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1年1月28日印发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台考发〔2011〕3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
2、属在台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1〕3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2011年6月12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上午9:00—12:00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10—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下午2:00—5:00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
3、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一)报考条件:1、报考初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
4、届毕业证明报名。 2、—10—报考中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报考初级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只考《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 2、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报考中级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只考《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
6、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或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均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10—四、报考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月16日至3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
7、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3月1日至3日,统一到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303室)进行报考条件初审。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初审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
8、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与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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