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地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

惠州地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

ID:9839332

大小:54.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05-11

惠州地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_第1页
惠州地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_第2页
惠州地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_第3页
惠州地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_第4页
惠州地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惠州地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惠州市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惠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加强交通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强对资格审查、评标过程和中标后期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充分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信息管理手段,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建立招标投标责任追踪制,规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第四条建立惠州市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简称招投标管理系统),通过收集和处理交通工程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将所有招标投标

2、的相关资料记录在案,加强潜在投标人管理、评标专家管理、招标项目管理等,实现交通工程招标投标的全过程监管。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含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安装、拆除等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适用本规定。第二章资格管理和资格审查第六条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等)必须具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严格按资质规定的范围承担任务,严禁无资质或越级承担任务的行为。第七条采用资格合格制,实行集中审查投标资格制度。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集中资格审查公告,受理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集中审查,将

3、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列入《惠州市交通建设项目潜在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动态管理。公告的方式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本市范围内的交通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是在《名录》中的潜在投标人或经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的其他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公路、水运工程等有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评标专家(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占委员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和交通工程质量、造价管理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为七人以上单数组成,主任委员由民主推举产生。集中资格审查工作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临时组织集中资格审查。集中资格审查主要

4、是审查新提出资格申请单位的相关资料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申请更新的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的相关信息,将在公众网上长期公示,接受公众监督。通过资格审查单位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两年。第八条凡依法设立从事交通建设工程承包活动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招标代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商等单位,均可申请投标资格审查。通过集中资格审查的单位如无企业信息变动,有效期内无须再申请资格审查;但如有企业信息变动,必须及时上报变动资料,以便审查和上网公示。第九条申请投标资格审查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供应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

5、执照);(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定权能;(三)具有一定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财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四)具有一定的设备、设施等条件;(五)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记录。第十条企业申请加入《名录》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将其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并提交相应电子扫描文件:(一)申请表;(二)营业执照;(三)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近二年企业财务报告;(五)注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近二年的社会保险缴交明细表;(六)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代理或销售业绩证明;(七)工程质量评定证书、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第十一条申请资格

6、审查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名录》:(一)已被宣布破产的;(二)未依法履行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近二年有犯罪记录的;(四)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取消资质(资格)的;(五)近二年在合同履行中有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六)近二年有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行为的;(七)近二年有严重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如行贿、围标串标)的;(八)近一年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九)近一年有转包、挂靠行为的;(十)近一年发生三级(含三级)以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第十二条潜在投标人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的企业信息资料,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不得通过

7、资格审查。第十三条已列入《名录》的潜在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除出《名录》:(一)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二)投诉经查实,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信息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三)按本规定第四十四条,上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被清除出《名录》的潜在投标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一年内不受理其重新加入《名录》的申请。第十四条已在网上公示的《名录》中的潜在投标人,若有新的企业信息变动,可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更新上网信息,并经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投诉不成立),则认可其更新的材料。未在网上公示的企业,应提供其资审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

8、审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