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834237
大小:178.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5-11
《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NJGBBC02-2005)南京市规划局2005年9月10在南京市进行规划编制及实施规划管理需符合如下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要求: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R 居住用地基层社区、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R1 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1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1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等用地。(不含托幼、中小学等用地)R13
2、道路用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社区道路、小街、小巷、小胡同及配建停车场等用地。R14绿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小游园等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建设有多层、中高层及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2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2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等用地。(不含托幼、中小学等用地)R23道路用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社区道路、小街、小巷、小胡同及配建停车场等用地R24绿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小游园等用地R3 三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
3、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R3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3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等用地。(不含托幼、中小学等用地)R33道路用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社区道路、小街、小巷、小胡同及配建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宅间小路R34绿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小游园等用地10R4 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或原农村居民住宅聚集形成的配套有一定公共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R4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4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公共设施和
4、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等用地。(不含托幼、中小学等用地)R43道路用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社区道路、小街、小巷、小胡同及配建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宅间小路R44绿地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小游园等用地Rx其它居住用地直接为工业区、仓储区、学校等功能区配套建设、有一定配套设施的、独立占地、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以及有一定配套设施的、供老年人居住的老年公寓等其它有居住功能的用地Rxa学生公寓学生集体居住的宿舍区Rxb单身职工宿舍单身集体居住的宿舍区Rxc老年公寓老年人集体居住的宿舍区Re
5、托幼、中小学用地幼托、小学、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等用地Rea幼托用地独立占地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用地Reb★小学用地小学用地Rec★中学用地各类中学用地,包括初中、高中和寄宿制高级中学等Red★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涵盖初中和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用地。Rc★基层社区中心集中设置的为居民提供配套服务的便利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会所等设施的混合用地Rb住宅混合用地以住宅为主混合商业办公的用地。(一般指单栋建筑的功能复合用地,不包括用地规模较大的混合,该类混合应按照功能细分,区分用地类别)C 公共设施用地居住(社)区及居住(社)区
6、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公共安全和宗教等公共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C1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C11市属办公用地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10C12非市属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C21商业用地以批发或零售方式经营销售各类商品物资的用地,包括大型综合超市、购物中心、专业商场等用地C22金融保险业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
7、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商务办公用地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等用地C24服务业用地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C25旅馆业用地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C26市场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C3 文化娱乐用地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C31新闻出版用地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C33广播电视用地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转播台和差转台等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8、C34图书展览用地公共图书馆、会展中心、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纪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