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上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ID:9831789

大小:83.00 KB

页数:26页

时间:2018-05-11

上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_第1页
上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_第2页
上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_第3页
上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_第4页
上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上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注:2013年3月12日经上林县农村合作联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6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与业务范围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本构成第四章……………………………………………………社员第五章…………………………………………社员代表大会第六章…………………………………………理事和理事会第七章…………………………………………………监事会第八章……………………………………………经营管理

2、层第九章………………………………………………经营管理第十章………………………………………………财务会计第十一章…………………………………变更、终止和清算第十二章……………………………………………信息披露第十三章…………………………………………通知和公告第十四章…………………………………………………附则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上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社员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联社的组织和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

3、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联社注册名称:上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英文名称:ShangLinRuralCreditUnion本联社住所:上林县城明山路178号邮编:530500第三条 本联社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自愿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农村金融机构。本联社承继上林县原各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债权债务。第四条 本联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社员投资入股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

4、开展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本联社社员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联社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五条 本联社下设信用社、信用分社、储蓄所,均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本联社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本联社承担。26本联社按照“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分支机构实行财务统一核算,人员统一调配,财产统一管理,资金统一调度,税、费统一缴纳。第六条 本联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

5、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执行行业统一的业务、财务、会计、劳动工资等规章制度。向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投资入股并接受其指导和管理。第二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联社的经营宗旨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自主开展业务,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第八条 本联社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本联社业务经营与管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布

6、的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第九条 本联社业务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26(七)从事同业拆借;(八)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一)开办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十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第十条本联社执行全国农村信用社统一的结算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本辖区的辖区结算,办理同城和异地结算业务。第

7、三章注册资本和股本构成第十一条 本联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342,661元,采取以发起方式发行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份总额38,342,661股.第十二条 本联社股本全部划分为等额股份,按股金来源和归属地设置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对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只设置投资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元,实行“一股一票”的表决制度,每一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十三条 单个自然人投资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2%;职工自然人入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0%;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任何发起人

8、拟持有本联社股本总额5%以上的,需事前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十四条 本联社社员持有的股金,经理事会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予,但不得退股。第十五条本联社股本为人民币38,342,661元。股本结构为:自然人股30,969,943元,占总股本的80.7726%,自然人股金中本联社职工股3,845,184元,占总股本的10.02%;法人股7,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