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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文件上莘管发〔2014〕23号关于印发《莘庄工业区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制度汇编》等10项管理办法和制度的通知各部门、事业单位、直属公司:莘庄工业区规建办拟定的《莘庄工业区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制度汇编》等10项管理办法和制度已经工业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11月3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党政办公室2014年11月12日印发莘庄工业区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制度汇编莘庄工业区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二零一四年十月目录莘
2、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规定1莘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规程5莘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简易程序操作办法12莘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竞标定标办法16莘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办法20莘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简易程序定点承包商管理办法23莘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检查办法26莘庄工业区签证管理制度28莘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资金支付管理制度30莘庄工业区投资监理管理办法(试行)31莘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
3、工承发包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莘庄工业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市场秩序,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闵行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工业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凡莘庄工业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总公司及直属公司、股份合作社等以国有资金、集体资金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且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修、装饰工
4、程、维修养护以及道路、桥梁、环保、园林绿化、水利、河道整治疏浚、建筑智能化、爆破与拆除、土方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由建设单位报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并在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施工承发包手续。第二条组织架构及职责莘庄工业区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工业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财政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和总工程师室负责人组成。-43-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由规划建设和环境保
5、护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归口于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管理,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名,负责施工承发包过程中的具体事务,包括受理、发包、定标、开标的组织准备工作,以及邀请专家评审、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第三条程序管理建设单位根据本部门年内工作及资金预算计划,就涉及到的基本建设项目应事先做好初步规划、预算等基础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符合施工承发包条件的项目,可将施工承发包所需资料报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由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统一在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信息管
6、理系统上操作。第四条项目发包条件限额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进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发包。进入平台操作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满足下列发包条件:1、工程项目经区或工业区批准取得立项批复同意,或经工业区申请会审程序通过。直属公司、股份合作社项目按《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直属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与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取得工程投资建设的批准文件;2、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莘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需办理报建手续的,已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的;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或者设计文
7、件审查备案证书,修缮类项目须提供经审核并公示通过的实施方案;4、有施工发包所需的技术资料;5、资金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落实;6、满足国土和规划要求;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发包程序1、发包工作严格按照《莘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规程》和《莘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简易程序操作办法》执行。-43-2、竞标人(含各过程专业分包单位),经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开标后确定施工承包商,发包人(建设单位,下同)凭承包(交易)通知书方可签订施工合同。3、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
8、管理办法》、《莘庄工业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需报建的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应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4、发包人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进度、资金拨付及使用等监管工作。落实协调管理责任人,积极负责地对承包商进行履约评价。(见附件2、3)第六条竞标人的组成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实行预选承包商名录制度,原则上在预选承包商名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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