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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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8月目录第一篇新常态新理念新局面2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2第一节发展基础2第二节面临形势8第二章总体要求10第一节指导思想10第二节基本原则10第三节发展理念12第四节主要目标14第二篇稳就业强保障惠民生18第三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更高质量就业18第一节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就业环境18第二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19第三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20第四节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22第五节全面完成精准扶贫任务23第四章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24第一节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24第二节构建运行平稳的养老保险体系25第三

2、节创新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26第四节完善工伤保险体系274第五节加快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28第六节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29第三篇重人才健机制促发展30第五章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人才保障30第一节建立健全人才集聚的新体制新机制30第二节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31第三节加大海外引智工作力度32第四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33第五节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35第六章创新机关事业单位用人机制36第一节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36第二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38第三节完善军官转业安置和服务工作39第四篇调收入化矛盾保稳定40第七章积极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40第一节健全

3、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40第二节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40第八章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41第一节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41第二节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42第三节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效能43第五篇行法治提能力优服务444第九章建设“法治人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44第一节加快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44第二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保障45第三节改革行政审批加快职能转变46第十章建设“智慧人社”,创新管理服务方式48第一节夯实“智慧人社”服务基础48第二节推进“互联网+”与人社业务的融合49第三节加强统计调查研究50第十一章组织实施51第一节加大公共服务的财政

4、投入51第二节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52第三节加强公共关系工作53第四节强化规划实施54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市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新形势、应对新挑战,我们必须始终把握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大逻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深圳经济特区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的升级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5、(人社部发〔2016〕63号)、《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制定本规划。—54—第一篇新常态新理念新局面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为“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市累计新增就业人数49.4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18.6万,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5%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出台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

6、20多个文件,重点完善了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等政策,构建起较完备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创业扶持政策涵盖市场准入、融资服务、税费减免、创业资助、社保补贴、创业培训、载体建设等多个方面,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顺利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属地化改革,劳动者可按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近享受就业援助和补贴申领等19项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实施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困难毕业生帮扶计划。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统筹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逐步扩大。制定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异地务工人员也可以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

7、保险待遇并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54—促进了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能力增强。“十二五”期末,全市各险种参保总人数达5207.57万人次。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954.34万人、1213.16万人、1032.49万人、974.69万人、1032.9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各险种参保总人数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修订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印发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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