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余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知

关于印发《余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知

ID:9824966

大小:83.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5-11

关于印发《余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知_第1页
关于印发《余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知_第2页
关于印发《余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知_第3页
关于印发《余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知_第4页
关于印发《余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余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余杭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消安委、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近年来,全市电气火灾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2015年至今,我市因电气引起的火灾4952起,造成23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115万元,分别占火灾四项指数的41.7%、45%、54.2%、47.5%。这些事故暴露出我市在电气产品生产质量、流通、销售,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以及线路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切实扭转电气火灾多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区消安委、区安委会决定在全

2、区范围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将《余杭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余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7月31日-13-余杭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

3、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电气火灾技防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二、组织领导-13-成立以余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朱惟悟为组长,区安监局副局长方忠明、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林震为副组长,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区综治办、区林水局、区旅游局、区民族宗教局、邮政余杭分公司、区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

4、综合治理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由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三、治理内容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套牌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气产品等违法行为;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不规范和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等行为;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气产品、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四、工作措施

5、(一)严把电器产品质量关口1.严把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关。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和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13-2.严把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加大对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严查建设工程违法行为3.严查违规设计行为。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4.严查违法施工行为。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

7、减料、使用劣质电线电缆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5.-13-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三)强化使用领域隐患治理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