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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1
《日照市东港综合行政执法局自行车公共停车卡架采购项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日照市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行车公共停车卡架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日照市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日照市恒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17年5月24日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日照市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日照鸿宇标牌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招标文件;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2、;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和标准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贰拾伍万柒仟零肆拾圆整(大写)257040.00元(小写)四、货款支付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五、交付使用1、交付使用时间:2017年6月12日前按照甲方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包含停车标志(包括划定停车泊位、主要区域设置停车提示牌等),满足招标文件所涉及一切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方案设计、辅材、人工、运输、施工安装、售后服务、税金等
3、所有费用。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备注: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设置停车标志(包括划定停车泊位、主要区域设置停车提示牌等),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固定停车卡架(卡架安装后牢固耐用,人力不可移动)。3、质保期:质保五年,国家主管部门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质保期按投标人实际所报为准。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质保期外只收配件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风险负担:4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
4、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六、质量和规格: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包含招标文件中所有货物服务提供,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得低于样品质量。七、包装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八、运输要求乙方应确保货物安全、完好的情况下运输,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验收经双方共同验收,双方一致认为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将拒收,并双方解除本合同(本次验收甲方将自行组织验收或者邀请第三方专家参与验收,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
5、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十、安装本项目涉及的一切供货安装等,乙方需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装期间出现的任何质量及安全问题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十一、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及乙方在询标、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接到问题至反应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其它售后服务内容:中标人报价文件十二、违约条款1、付款方迟付货款,每迟交一天,按逾期应付金额每日0.3‰支付违约金。2、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除
6、迟交货物外,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成交总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乙方若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情形,应按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4、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后,本合同解除,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46、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
7、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不可抗力条款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或者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确定。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如需诉讼则应
8、向甲方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十五、补充协议乙方在质保期限内不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其质保金。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十六、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4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甲方:日照市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章)乙方:日照鸿宇标牌制作有限公司(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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