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

ID:9818657

大小:83.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5-10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_第1页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_第2页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_第3页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_第4页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审批类型:非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综〔2008〕49号),自治区、地级市、县(区)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负有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权限的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审批对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综〔2008〕49号)规定,在广西区域内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的为缴纳墙改基金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2、受理方式:承诺件法定办结时限:1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工作日材料预审时限:3工作日审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第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第二十二条和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综〔2008〕49号)第十条及《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和扶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财综〔2011〕41号)第二

3、、三、四条。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审批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综〔2008〕49号)和《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和扶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财综〔2011〕41号),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对缴纳墙改基金的工程项目,根据《广西保温隔热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复合墙体目录》,区别以下情况予以核退:1.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构成外墙复合保温墙体或自保温墙体,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按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核

4、退基金。2.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按基金征收标准的50%和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核退基金。3.设市城市规划区内框架(框剪)结构的建筑工程使用孔洞率<35%的烧结页岩、煤矸石多孔砖,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根据实际使用多孔砖的比例按50%核退墙改基金;孔洞率≥35%的,根据实际使用多孔砖的比例按100%核退墙改基金;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核退。4.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外墙使用不在《广西保温隔热新型墙体材

5、料及其复合墙体目录》范围内,但使用经认定新型墙体材料的,根据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按基金征收标准的50%核退墙改基金。5.对砖混结构建筑使用粘土类新型墙体材料的,其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按基金征收标准的50%和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核退基金;保温隔热性能指标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按基金征收标准的25%和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核退基金。6.工业建筑工程项目使用经认定的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均以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按征收标准核退墙改基金。(二)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

6、的,该部分墙改基金不予核退:1.框架结构建筑的填充墙、隔断墙、围护墙使用粘土制品的;2.框架(框剪)结构的建筑工程项目,只要使用粘士墙体材料(含配砖)的;3.民用与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只要使用烧结类实心砖(包含圈梁、窗底等部位配砖)的;4.使用无认定证或者认定证无效的墙体材料企业产品的;5.逾期不向当地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申报而无法查验核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的。应交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综〔2008〕49号)规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建设单位或个

7、人应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内墙和自保温外墙或外墙保温系统墙体完工抹灰前)3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原征收墙改基金的墙改办公室提出验退申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缴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一)墙改基金收缴专用凭证;(二)购进新型墙体材料发票及保温材料发票(自保温墙体材料除外);(三)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不超过6个月的自保温或复合保温墙体材料热工性能检验报告;(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五)建筑工程招投标预算书或工程结算

8、书确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用量;是否收费:否办理地址:乐业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乐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咨询电话:0776-7925983投诉电话:0776-7922026。附件:1.审批流程图2.申请书示范文本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局负责人作出同意或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