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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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前后条文对照表现行条款建议修订条款说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删除“暂行”,将“办法”改为“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保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

2、规定。增加了《行政许可法》,保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3、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组织。依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范围。第四条第四条1.34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制度。依照本规定取

4、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方可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将“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改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2.增加了取得资质,方可接受用人单位委托,避免无资质的机构或人员接受企业委托,转包服务项目的情形。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从高到低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甲级资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及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并报国

5、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甲级资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并颁发资质证书;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并颁发资质证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资质认可机关。资质认可机关实施资质认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的预算并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1.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取消丙级资质。2.删除了乙级资质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的要

6、求。3.增加了资质认可经费保障措施的规定。34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并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登记。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需要,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原第六条删除。第七条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认可的业务范围在全国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7、。下列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必须由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二)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项目。原第七条删除。将甲级机构从业范围的有关要求纳入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原第八条删除。34取得乙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认可的业务范围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下列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必须由取得乙

8、级以上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一)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二)跨设区的市的建设项目;(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项目。将乙级机构从业范围的有关要求纳入本规定第六条。第九条取得丙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认可的业务范围在其所在的设区的市或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范围从事除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建设项目以外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原第九条删除。第六条甲级和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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