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781557
大小:82.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05-09
《论刑法解释中的利益相关性》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论刑法解释中的利益相关性关键词:刑法解释/利益相关性/利益冲突内容提要:刑法解释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利益的影响。刑法解释主体,解释案的请求者,解释对象所代表的不同利益,解释结论具有不同的烙印。刑法解释中不同主体的利益取向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机构之间的冲突,出现人权保障和法益维护等刑法不同机能的冲突。因而必须确保不同机能的平衡,促进刑法解释过程中的参与民主性。权力对刑法解释的影响无所不在。作为权力运用的刑法解释最为重要的一个基本判断就是:刑法解释权不仅仅是一个由于权力的相互分配而形成的体制,解释的权力性质不仅仅表现为自身的权力本性,同时也表现为解释行为在一个权力系统中的相互影响过程。一种
2、法律制度不仅是一套规则,它还是由许多人组成的一个复杂网络,组成它的人中有律师、立法者、法官、警察、公诉人、行政官员、陪审员以及其他帮助建立和执行法律的人。这些人的行动,它们组成的群体,它们所受到的压力,它们所具有影响,影响着一个社会所得到的公正的种类。[1](P646-647)任何结论的得出都立足于解释者所处的具体语境,但是在解释结论的形成过程中,解释者经常面对的是众多可供选择的方案,而在这些方案中,“试图选择一种法律解释方法的人们必须决定在不同的团体和机构之间如何分配权力,划分权限就是选择法律解释方法所作的事”。[2](P203)因而解释结论的做出可能是对规则所进行的政治的或
3、者政策性的诠释。正如波斯纳所说,运用规则的智慧要求对什么时候规则不够用以及什么时候运用“明文”规则会发生严重错误保持高度敏感。决定运用以及如何运用一条规则都是一个政策上的决定,他甚至更进一步地指出,在最困难的案件中起了决定性作用的是政治因素以及有时对社会未来的理解。[3](P182-189)因此,在解释结论的产出过程中,许多微妙的政策性考虑,其他权力主体的阐释结论都会对刑法解释结论产生影响。本文对刑法解释构成中的利益相关性问题进行研究,希望能够对此问题提供一种更为深入、更为新颖的理解。 一、刑法解释与其提起者、解释者的利益相关性有关刑法解释提起主体和制作主体的规定说明了在这种
4、机构性的制度下,刑法解释的提起总是可能同提起主体之间的利益相关。从权力机构的角度而言,这并不是一件令人意外的事情。无论是提起刑法解释的权力主体还是最终决定解释结论的主体,权力主体总是希望通过权力的运用能够为其带来效益。作为一种规范的制定活动,刑法解释总能够通过制定一定的标准,而为特定的对象例如司法机关明确其权力范围,并且作为国家管理的工具,约束个体的活动,从而达到社会的控制。而另一方面,刑法解释所规定的内容往往同不同主体的权利直接相关,或者就是在它的特定角度为权利和义务划定界限。就法律的利益相关而言,“很清楚,在这里,并且到处都一样,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那部分人的利益,总是要把现
5、状作为法律加以神圣化,并且要把习惯和传统对现状造成的各种限制,用法律固定下来”。[4](P893-894)因而法律就是由统治阶级的利益所决定的整体意志的体现,而犯罪也因而变成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或者按照18世纪的诗人奥立佛·戈德斯密思断言当时资本主义是“阔佬统治法律,法律折磨穷人”。[5](P129)刑法解释作为一种规范的制作行为,同样具有这种利益的相关性。进一步而言,刑法解释中的这种利益相关性又是因为刑法同社会的广泛相关性。刑法的特点在于,它不是同某一种社会关系有关,而是保护所有社会关系,因而它是受整个社会关系体系的制约,[6](P97)反过来在整体意义上,刑法在保
6、护所有社会关系的同时,也就同整个社会相联系,只要特定主体生活在这个社会并且同社会发生交往,他就有可能同刑法发生关系。刑法解释一方面同所保护的各种法益存在相关,另一方面当然又同刑罚的对象即罪犯发生关联。在刑法解释中,这种利益相关性又表现为:首先,某一主体的刑法解释请求使得其解释具有了某种合法性,合法形式对统治权力的认可所带来的将不仅仅是秩序和效率,还有司法的公正。[7](P1)在刑事立法解释中同样如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解释请求,同样主要是为了使自己在双方具有分歧的问题上获得权力机关的明确、认可和支持。例如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对此
7、作了司法解释,但是在严打斗争中有的部门反映很强烈,特别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这些解释影响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打击力度,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全面性的解释。[8](P23)另外,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将双方不宜或者不能处理的事务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例如1998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法第31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这样的解释在规范的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