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不足及完善途径

论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不足及完善途径

ID:9778974

大小:57.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5-08

论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不足及完善途径_第1页
论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不足及完善途径_第2页
论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不足及完善途径_第3页
论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不足及完善途径_第4页
论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不足及完善途径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不足及完善途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论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不足及完善途径目录摘要及关键词11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及存在的主要问题31.1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和司法赔偿的范围31.2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不足52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完善82.1扩大国家赔偿的范围82.2扩大可赔偿的损害的范围11参考2.2扩大可赔偿的损害的范围外国国家侵权损害的可赔偿范围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起初,只赔偿物质损害,且局限于直接损失,后来扩展到直接可得利益的损失等,其后逐渐发展到人身非财产损害领域以及有碍生存的损害领域,最后被适用于精神损害领域。我国国家赔偿法可从途径来扩大损害可赔偿的范围。2.2.1建立对精

2、神损害的国家赔偿制度从精神损害国家赔偿的发展历史来看,最早对非财产性质的损害予以赔偿的国家是瑞士。随着社会的发展,关于有碍生存损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突破原有观念,一些国家开始对精神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综观国外国家赔偿的历史,损害赔偿的范围也是由财少扣损失逐步发展到包括精神损失在内的,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己成为国家赔偿制度发展的趋势。法国行政法院最初只能对以金钱计算的物质损害判决行政主体赔偿,后来才逐渐改变对精神损害的态度。对某些能够产生物质后果的精神损害,应判决行政主体赔偿。美国对行政侵权赔偿的范围与方式没有明确规定,但按赔偿法关于“联邦政府如处于

3、私人地位,于同等方式与限度内与私人一样地负民事责任”的规定,联邦政府的赔偿范围与私法上的赔偿范围一样,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韩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对十生命或身体之被害人直系尊亲属、直系亲属及配偶,以及因身体等受伤害之其他被害者一,应在总统令所定之标准内,参与被害者之社会地位、过失程度、生计状况及损害赔偿额等,赔偿其精神慰问金。”日本、俄罗斯等国的国家赔偿范围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立法时,出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财政负担能力的考虑,采取了直接的物质性损失赔偿的原则。然而,在社会物质文明高度发达、公民人权意

4、识极大提高的当代,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己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为广大人民服务的。如果它的行为侵犯了主体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社会主义国家不承认任何特权的存在,“国家无责任”理论同我国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是不适应的。同时,实行国家赔偿制度正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制度的必然要求。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建立国家赔偿制度,其根本目的就是保护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的人格能健康发展,保障其人身自由和其它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这样才能使其具有真正独立的主体人格,担负起国家主人的重担。如果

5、主体的人身自由没有保障,主体的人格尊严没有受到尊重,那么,国家主人之谈也就毫不现实了。因此,确立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目的的要求。在现代社会,法律越来越将人作为个人而不是群体对待,这一态度集中反映在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与保护上,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忽视甚至侵犯公民的各项法定权利,其中当然应该包括精神权益。公民的人格尊严更加需要国家赔偿法的认可与保护,因为任何个人面对国家机关所拥有的权力而言都是脆弱的,法律理应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庇护力量。由于我国民事赔偿已有了精神赔偿的经验积累,同时在日益加剧的公民权利意识中,精神

6、损害作为法律救济对象己经较为广泛地为我国公民所接受,所以法律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己经具备了实践基础和社会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3月颁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第九条则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3]由此可见,在民事审判领域,我国认可精神损害

7、赔偿已五年多了,从实施的情况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因而,在国家赔偿领域,当作为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行政或司法侵犯而产生精神损害时,作为公民人身权利保护者和最大利益代表者的国家,当然更有责任对此承担损害赔偿义务。从本质上看,行政侵权、司法侵权与民事侵权同属侵权行为,并无实质性的区别,因而也就没有特别的可以获得豁免的理由。同时,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不会加重国家的负担。我国国民经济目前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也非当初制定国家赔偿法的时候可以比拟。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

8、家赔偿的范围,国家财力能够承担;同时,启动国家赔偿责任追究机制,可以惩戒和警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促使其严格依法办事,从而大力推动国家法制化进程。2.2.2将可得利益损失纳入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