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查起诉中讯问制度的反思与重构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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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审查起诉中讯问制度的反思与重构的论文论文关键词:审查起诉;讯问制度;重构  论文摘要:审查起诉阶段是刑事诉讼中十分重要的阶段,也是在社会上引起争议较多的阶段。如何规范与完善审查起诉中的讯问制度,从而建立更合理、科学的讯问制度,是当前法学界广泛探讨的热点。在文中笔者通过反思我国审查起诉中的讯问制度存在的缺陷,并由此提出一些重构科学讯问制度的设想。  在各国刑事诉讼中,通常公诉案件在侦查终结后、交付审判前需要由检察机关或者其他法定机关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对被告人提起诉讼,这就是审查起诉。在我国,侦查活动与起诉活动相分离,审查起诉成连接侦查与审判的重要纽带,是刑事诉讼的一

2、个独立阶段,也是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但是,司法实践中,不少检察人员对于审查起诉讯问制度的功能定位及其与侦查阶段讯问制度、批捕时的讯问制度、法庭公诉时的讯问制度的关系等,认识并不深刻,甚至是片面的、错误的。在刑事诉讼中加强权利保障同样包括加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而审查起诉中讯问制度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审查起诉中讯问制度予以准确的功能定位是十分必要的。  对现行审查起诉中讯问制度之反思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审查起诉中的讯问制度,各级检察机关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讯问内容简单重复,态

3、度粗暴。即对侦查阶段的讯问内容进行简单重复讯问,甚至干脆认为犯罪嫌疑人辩解一律没有听的必要,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抄一遍了事;对于犯罪嫌疑人不同于侦查阶段的供述做忽略处理,根本不予采信,致使审查起诉中的讯问制度形同虚设。.cOm甚者,要求犯罪嫌疑人根据侦查阶段的供述做有罪供述,一旦听到不同于侦查阶段的供述,便认为系犯罪嫌疑人狡辩,动辄加以粗暴呵斥、恐吓或制止,致使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得不到重视。  (二)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现象流于表面。即对于在讯问中发现的侦查机关的违法现象重视不够,对于刑讯逼供、单人提讯等非法讯问现象,有些检察人员仅仅是要求侦查机关自行检查、作出工作说

4、明了事;对于单人讯问的问题,干脆叫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添加签名,之后违背“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仍然对于非法讯问作出的讯问笔录作为证据加以采信。  (三)权利告知走过场,权利维护虚无。有些检察人员仅仅是将告知权利的书面材料直接放在犯罪嫌疑人面前,不加以解释,却敦促对方签字,至于犯罪嫌疑人究竟是否理解书面材料上的内容则不再理会。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虽然书面告知的材料上有简单的解释,但是,犯罪嫌疑人往往因为知识面的限制,不能真正理解一些法律术语,从而使权利告知环节成为一种形式,使犯罪嫌疑人因不了解诉讼权利而失去维护合法权利的机会。有些检察人员无视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提出的权利申请

5、,如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权利、申请取保候审权利、拒绝回答无关问题权利、对侵权行为提出控告权利等,对于犯罪嫌疑人实现上述权利的要求,有些检察人员充耳不闻,只在笔录上一带而过或者干脆不加记载,致使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无法实现上述权利。  (四)宣传教育工作违法、无效。有些检察人员在讯问中做教育工作时,往往采取恫吓或欺骗的方式,如恫吓犯罪嫌疑人加重刑罚,或以轻罚引诱犯罪嫌疑人做有罪供述,虽然最后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供述,但该供述往往不稳定或不真实,实际增加了检察人员的诉讼风险,也使讯问制度产生了负面作用。同时,也有些检察人员在讯问中从来不做教育感化工作或针对任何犯罪嫌疑人

6、都是用同样的,起不到教育感化的作用。  重构科学合理的审查起诉讯问制度  鉴于我国刑事诉讼审查起诉中讯问制度存在的种种不足之处,所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构造一种科学合理的讯问制度无疑成为刑事诉讼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面临的历史使命。笔者以为,构造一种科学合理的讯问制度,主要是赋予讯问制度一个准确的功能定位。  (一)侦查监督功能  “检察官必须出于法律的利益和公正的需要寻求客观  事实,而不仅仅是为了‘反对’被告人”。从这角度来说,公诉检察官既有指控犯罪的职责,也有维护法律利益和公正的“客观义务”。同时,根据我国《宪法》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负有法律监督职责,具体到

7、公诉检察官则依法负有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责。因此,审查起诉中的讯问制度理应具有侦查监督的功能。  侦查监督功能应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侦查活动过程的程序监督。即应全面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辩解,核查侦查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恰当,是否有非法拘禁、超期羁押、非法讯问、刑讯逼供等违法现象,涉案物品是否有合法的扣押或发还手续,避免侦查活动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的诉讼权利,保障诉讼当事人在侦查活动中被侵犯的诉讼权利得到救济。  二是侦查活动结果的实体监督。即应核查移送起诉意见书中所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准确,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是否清楚,确认是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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