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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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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道德经》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论文 论文关键词:《道德经》“和谐”思想自然小国寡民冲气文化资源 论文摘要:老子《道德经》中的“和谐”思想极其丰富,极其高明。文章主要从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和谐”的哲理来弘扬老子的“和谐”思想,作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宝贵文化资源。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伟大目标。构建和谐世界,是胡锦涛主席在2005年联合国成立6o周年首脑会议上提出的伟大目标党的“十七”大又把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世界作为我国战略发展的基本“国策”。 而今国内与国际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即他人)、人的身与心等方面,都
2、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失衡与不和谐的问题,急需我们各方面的努力,以使生态、世态和心态都能健康地、正常地向前发展,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 贯彻落实对内构建和谐社会与对外构建和谐世界的伟大目标,需要很多资源。我们应努力从中华文化传统里挖掘、弘扬优秀文化资源,使之成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软实力。 中华民族是一个热爱和平、追求和谐的民族在传统中华文化中,有着非常丰富的和谐思想资源不仅孔子所开创的儒家具有“和谐”思想,老子所开创的道家同样也具有珍贵的“和谐”理念与“和谐”智慧。 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地、天、道法自然的和谐 老子关于“和谐”的智慧与思想最精深
3、的理论就是他的“四大”学说。.老子在“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二十五章》)这一著名的判断里,全面精当地回答了人与自然界的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的身与心的和谐的问题。其中人代表“人”,内含“人”与“人”、人的“身”与“心”;“天”与“地”代表“自然界”。“人”、“地”、“天”以及“人”与“人”、人的“身”与“心”,加上作为它们以及其他万物的本原与起源的“道”,本来都是各不相同的东西。而各自独立的东西之间,是存在着差异、对立、甚至矛盾的。但是,万物的生存与发展,又都离不开彼此之间所应具
4、有的“和谐”状态。那么,这“和谐”状态如何才能出现并保持呢?对于这一重大问题,儒家与道家作为我国最早的两大思想体系,都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儒家的回答集中体现于《论语》里所提出的“礼之用,和为贵”之说。有子日:“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意思是说,“和谐”是“礼”的各种各样的作用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这是因为,古代君王在治理国家时,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由于做到了“和谐”,从而取得了成功。但是,只知道为“和谐”而“和谐”,而不知道用“礼”去节制它,那也是行不通的。可见,有子认为“礼”与“和谐”二
5、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礼”是“体”,“和谐”是“用”;是“礼”决定着“和谐”,而不是“和谐”制约着“礼”;“和谐”必须从属于“礼”。不难发现,有子把他的老师孔子关于“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原则作为更基本的原则。 我国数千年的历史证明,一方面在“礼”的指导与制约下,使得君臣、父子、夫妇、朋友之间呈现并保持了“和谐”的状态,从而使我国封建社会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另一方面,在“礼”的指导与制约下,人与人之间本应有的“和谐”关系,被破坏殆尽,“礼教”与“天理”,正如戴震所揭露出的,竟然成了杀人的残酷工具。他义正词严地指出:“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
6、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最后,他愤慨地鸣不平:“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由上述可见,儒家“和为贵”的“和谐”思想,其依据仅仅是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和宗法制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礼”与“理”,其作用仅仅是或主要是关系到人与人这一层面而已。而道家老子“四大”的“和谐”学说,则截然不同。它深深地扎根于“自然”之上,并且全方位地作用于“和谐”的各个层面。 那么,究竟什么是老子所说的“自然”呢?这无疑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道德经》全书一共使用了五次“自然”一词。例如,“功
7、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道德经·十七章》),“希言自然”(《道德经·二十三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夫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德经·五十一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道德经·六十四章》)。显然,这五处“自然”,没有一处是指“自然界”,完全都是专指“自然而然”而言的。这是大多数注者的共识。最早的注者之一,西汉的河上公在其所著的《老子章句》一书中注道:“道性自然,无所法也。”意思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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