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从准确性标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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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论从准确性标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从准确性标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从准确性标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信息披露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摘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其作为投资理财的工具。然而,我国的基金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自一开始就十分重视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并建立了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从实践来看,我国建立的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文章从信

2、息披露有效性中的准确性标准为判断基石,从现行法律制度出发,分析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关键词]信息披露;证券投资基金;准确性标准;法律制度  1006-0278(2013)04-085-03  近几年,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的资本市场有了飞速的发展,然而在高速发展的表面却隐藏着这样的隐患:基金经理恶意操纵市场(“老鼠仓”事件)、进行内幕交易以及信息披露失实等行为时有发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光是最有效的”。通过建立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将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高效、快捷地传递给投资者,提高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透明度。  一、信息披露之准确性  

3、准确性是信息披露标准四原则之一(即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及时性),此标准强调信息发布者、信息接受者对同一信息在理解上的一致性。准确性要求信息披露的内容在语言上要合乎逻辑、格式符合法律规定,使用精确不含糊的语言表达,不得引起误解。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并不能自为实现,只有通过建构一系列的规则才能实现。为此信息披露者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统一的格式  信息披露的文件应按统一的项目和格式进行制作。若没有统一的格式标准,信息披露者只能自行编制文件,这会使投资者面对各种繁复的文件而无所适从。  (二)易解性  易解性即可读性。信息披

4、露的目的是向投资者传递用以做出投资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所以信息能否为投资者理解并利用是关键。其又包括语言的“通俗易懂”和内容突出。  (三)对预测性信息的特殊要求  所有影响投资者做出买卖决定的信息可分为“硬信息”和“软信息”,前者包含证券、基金法规中所要求披露的招募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公开说明书、年报等,后者主要指盈利预测、估算、前景展望等。“‘硬信息’准确性的标准相对严格,即从准确性标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提供,.信息披露者意图表达的信息,必须与客观事实相符,用某种表述方式呈现的客观信息必须与一般信息

5、接受者所要理解或感知的结果一致。而‘软信息’由于其特殊性,准确性标准相对宽松。”预测信息要有现实的合理假设基础,并且必须本着审慎的原则作出。  二、信息披露的统一格式  (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在2004年——2005年间公布了一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其中《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1-7号》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开放式(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各种文件载体在内容和格式上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些文件载体包括上市交易公告书、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此外《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基金

6、净值表现的编制及披露》、《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等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作了详细的规定。而封闭式(私募)基金,由于其多头监管的形式,各监管机构的相关法规均提出了一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如《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稽核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规范性文件构建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中文件载体的法律体系,确立了基金信息披露中文件载体的统一格式,实现了基金信息披露准确性标准的第一步。  (二)缺陷及完善倡议  1体系缺乏规范  对于公募基金来说,虽然法律规范数量可观,但

7、是立法层级都不是太高,都是证监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2004年以后,证监会陆续以通知、要求等形式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做了修改,这导致了立法缺乏系统的整理。证监会应对已出台的立法进行系统的梳理。  对于私募基金来说,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由其监管的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规定。但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散见于各个法规文件之中,许多条款都涉及信息披露,不过,无论是对于所有类型的私募基金,还是针对特定类型的私募基金,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均没有指定专门的统一的信息披露指引或内容与格式准则。相比之下,由于在公墓基金监管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证监会对基金公司一对多资

8、产管理计划的信息披露规则较为全面、系统、具体和明确。介于此,可以取消这种多头监管体制,将私募基金置于证监会的监管下,对其信息披露制度做统一的规定。  2公募与私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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