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居民提前交付集中供热采暖费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居民提前交付集中供热采暖费研究摘要:我国北方集中供热地区,在居民提前交付采暖费后,供热价格发生上涨时,居民与供热单位就是否应补交采暖费差额部分存在争议。供热单位认为根据《供热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民应补交采暖费差额部分;笔者认为将供热单位收取居民提前交付采暖费视为一个新的合同,并按照该生效合同处理双方争议更为合理。 关键词:采暖费;合同;合同法;提前交付 Abstract:Thecentralheatingofnorthernareaofourcountry,afterresidentspaytheheatingfeeaheadoftime,e,anditismoreratio
2、naltodeale 在我国北方(特别是城市里),居民往往依靠集中供热的方式解决冬季取暖的问题。居民与热电企业、供热站等单位签订供热合同,由供热单位在冬季采暖期内提供集中供热服务,居民支付相应的费用。通常在采暖期供热后,居民支付该采暖期的采暖费,采暖费按照政府规定的每平方米单价乘以计费面积来确定。出于某些原因,部分供热单位以提前交付采暖费给予优惠为条件,吸引居民提前交付采暖费。如在6月份提前交付当年冬季的采暖费,优惠采暖费全额的6%;7月份交付,优惠5%;以此类推,直至采暖交费期来临时,全额交付采暖费。部分居民在优惠条件的吸引下,提前交付了采暖费。 1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我国
3、采取政府定价的方式确定地方的供热价格。受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供热单位的经营成本相应增加,有提高供热价格的要求。根据《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供热企业或者其主管部门要想上调政府定价的供热价格,首先要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材料申请召开听证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书面申请审核后,认为符合听证条件的将作出组织听证的决定,并在作出组织听证决定的3个月内举行听证会。价格决策部门定价时,将充分考虑听证会提出的意见并作出决策,最终调价结果将由物价部门发布正式文件之后生效。目前,我国很多地区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不同时间、不同程度地上调了供热价格。 现实生活中,物价部门通
4、常是在采暖期临近才最终确定供热价格,此时一些居民已经提前按原有价格交付了采暖费,并享受了相应的优惠。供热单位通常要求居民补交采暖费上调后的差额部分或补交差额部分并享受提前交付采暖费时的优惠条件。 2供热单位的两种主要观点 (1)部分供热单位以居民与供热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要求提前交费的居民补交差额部分。理由如下:现实生活中,为了确定和维护居民与供热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双方通常要签订由地方政府供热办公室统一制订的《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简称《供热合同》)。在合同中对用热地点和面积,采暖费标准、支付期限及方式,供热期限及质量,供热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居民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有效期限
5、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供热合同》在采暖费标准、支付期限及方式中通常规定: ①采暖费价格: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元。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价格调整,则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②居民应在每年12月30日前将采暖费一次性全额支付。 按照合同中“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价格调整,则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的规定,居民应该补交差额部分。 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供热合同》。《供热合同》属于合同法第十章规定的供用热力合同,与电力、石油、天然气、煤气、自来水等供用合同一样被称为连续供给合同,其特点是在供给单位和用户之间的基本关系的框架内,随着用户每次消费或者至少在每一个结算期内,都成立一个新的债的关系。显而易见,供
6、用单位与用户之间成立的新的债的关系是由新的合同引起的。所以居民在供热单位提供的优惠条件的吸引下提前交付采暖费的行为在供热单位和居民之间产生了新的合同。 同时《供热合同》也是典型的格式条款合同。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居民与供热单位签订的《供热合同》就是由供热单位提供的、由其主管部门(即政府供热管理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供热单位可以与供热区域内不特定的居民、在不同的时间签订该合同,同时签订合同时不允许居民协商,居民只能接受或拒绝。由此可见,《供热合同》为格式条款合同。虽然格式条款合同与个别协议互为对立物,但是
7、如果当事人双方就格式条款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实际磋商,且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合同便成为了个别协议,从而不再是格式条款合同。居民在认可供热单位提出的优惠条件下,提前交付采暖费应视为双方进行了实际磋商,此时原格式条款合同便成为新的合同。 由此可见,供热单位依据《供热合同》要求提前交付采暖费的居民补交差额部分是不恰当的。 (2)还有部分供热单位以《合同法》为依据,要求提前交费的居民补交差额部分。理由是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