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变农村工作职能和作风的调查

关于转变农村工作职能和作风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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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变农村工作职能和作风的调查2、对集中显现的各种矛盾化解不力,应对招数不适应。通过深入五个乡镇调查,我们感到当前农村工作,在经济领域中,最尖锐、最突出的矛盾主要有三个:一是人地矛盾突出。通过调查分析,造成人地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1)政策性矛盾导致。我县在实施二轮土地承包时,主要是遵循当时的《绥化地区延长土地承包期办法(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定,而此政策又与国家现有《土地承包法》有关内容相互抵触。(2)土地分配不均衡。二轮土地承包时,有的乡村在没有充分摸清集体土地资源底数的情况下就划分了土地,而且乡镇与乡镇、村与村、屯与屯之间的分配要求和面积都不尽相同。(3)用土地化解债务留下隐患。2001年实行化解村级债务以来,有些乡村干部钻政策空子,把不能长期发包的预留地和一年一发包的机动地长期发包,大部分发包期限为5至8年,最长的出现在芦河镇平原村,达27年之久,导致农民回来要地无地可划。据统计,全县化解村级债务所用土地达到5.3万亩,其中占用二轮土地承包时预留的“户在人不在”   关于转变农村工作职能和作风的调查2、对集中显现的各种矛盾化解不力,应对招数不适应。通过深入五个乡镇调查,我们感到当前农村工作,在经济领域中,最尖锐、最突出的矛盾主要有三个:一是人地矛盾突出。通过调查分析,造成人地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1)政策性矛盾导致。我县在实施二轮土地承包时,主要是遵循当时的《绥化地区延长土地承包期办法(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定,而此政策又与国家现有《土地承包法》有关内容相互抵触。(2)土地分配不均衡。二轮土地承包时,有的乡村在没有充分摸清集体土地资源底数的情况下就划分了土地,而且乡镇与乡镇、村与村、屯与屯之间的分配要求和面积都不尽相同。(3)用土地化解债务留下隐患。2001年实行化解村级债务以来,有些乡村干部钻政策空子,把不能长期发包的预留地和一年一发包的机动地长期发包,大部分发包期限为5至8年,最长的出现在芦河镇平原村,达27年之久,导致农民回来要地无地可划。据统计,全县化解村级债务所用土地达到5.3万亩,其中占用二轮土地承包时预留的“户在人不在”   关于转变农村工作职能和作风的调查2、对集中显现的各种矛盾化解不力,应对招数不适应。通过深入五个乡镇调查,我们感到当前农村工作,在经济领域中,最尖锐、最突出的矛盾主要有三个:一是人地矛盾突出。通过调查分析,造成人地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1)政策性矛盾导致。我县在实施二轮土地承包时,主要是遵循当时的《绥化地区延长土地承包期办法(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定,而此政策又与国家现有《土地承包法》有关内容相互抵触。(2)土地分配不均衡。二轮土地承包时,有的乡村在没有充分摸清集体土地资源底数的情况下就划分了土地,而且乡镇与乡镇、村与村、屯与屯之间的分配要求和面积都不尽相同。(3)用土地化解债务留下隐患。2001年实行化解村级债务以来,有些乡村干部钻政策空子,把不能长期发包的预留地和一年一发包的机动地长期发包,大部分发包期限为5至8年,最长的出现在芦河镇平原村,达27年之久,导致农民回来要地无地可划。据统计,全县化解村级债务所用土地达到5.3万亩,其中占用二轮土地承包时预留的“户在人不在” 承包田1万多亩。(4)退耕还林占用土地。个别村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占用农民土地,没有及时补给农民。(5)土地权属不清。部分乡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划分不清,纳税面积与非纳税面积不能明确到地块,导致“两补”发放对象不清,责任不明,产生矛盾。(6)处理程序不规范。因土地承包纠纷引发上访,一些乡村和部门不能按《土地承包法》的处理程序妥善解决,在涉及具体案件时,不给上访群众出据调解书、仲裁书或是答复意见书。少数村在处理土地纠纷时不能做到全面、公正、公平,往往避重就轻,出现了“压下葫芦起了瓢”的现象。从农委统计的情况看,年初到6月末全县土地纠纷上访案已达242批次,这些纠纷大体可分为8类。(1)一轮土地承包时举家搬走,未参与二轮土地承包的农户现在回来要地,占10%。(2)二轮土地承包时因欠款、超生外逃,未分给承包田的农户回来要地,占25%。(3)二轮土地承包时,部分农户因欠款,所分土地被村上抽回,或当时少分了承包田,占35%。(4)机动地超标准或长期发包引发纠纷,占4%。(5)土地补偿问题引发的占5%。(6)“两工” 及欠款计息引发的占6%。(7)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占5%。(8)其它问题引发的占16%。由于人地矛盾引发的上访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从年初到现在,全县信访案件中有85%是由于人地矛盾而引发的。有的干部反映,在那段时间内,每天从早到晚,上访群众络绎不绝,乡村干部被纠缠得焦头烂额。在春种期间,尽管处理了一大批上访问题,但有些问题处理得不到位、不彻底,潜伏着不稳定因素。仅综合调查的这五个乡镇情况看,能够预测到的秋季上访案件就可达到1250起,涉及农户1200多户。其中,建设乡双信村预计秋冬季回来要地的农户大约有200多户,占全村总户数的近1/3。从农委和信访部门提供的情况看,预计全县到秋季返乡要地的农户大约有9.9万人,按政策要求应该划给土地的人有7万人,而可以给予农民的土地只有13.2万亩,土地缺口达30万亩。通过调查分析,大部分乡村干部对人地矛盾的具体状况了解不深不细,面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束手无策。有些乡镇虽然对人地矛盾进行了研究和疏理,但还没有成熟的化解招数。因此说,人地矛盾如果不超前研究化解方法,可能会成为年底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二是乡村债务负担沉重。通过调查了解,全县乡镇政府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七种:一是兴办企业直接举债;二是政府担保间接举债;三是互助基金会转嫁举债;四是改建、新建办公用房举债;五是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举债;六是为完成税收计划举债;七是发展特色经济作物举债。全县乡镇政府债务总额为2343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3116万元,单位之间借款6937万元,原合作基金会借款2999万元,向个人借款、抬款、集资款等6632万元,基建工程款3752万元。债权16771万元,其中无效债权5298万元,有效债权与债务相抵后,净负债11963万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797.5万元,其中负债最高的乡镇为劳动乡,负债3605万元。全县村集体债务形成大体有六种原因:一是开展达标竞赛举债;二是兴办企业投资举债;三是完成各项急难新任务举债搞优惠补贴;四是乡镇财政包干基数不合理举债;五是为有关部门垫付税费举债;六是村级组织职能弱化、管理混乱造成。全县村级债务总额高达4.3亿多元,其中,银行贷款5515万元,信用社贷款3831万元,单位借款2323万元,合作基金会借款1747万元,抬款8300万元,欠农户款11416万元,其它应付款10426万元。债权3.7亿元,其中无效债权1.2亿元,有效债权与债务相抵后,净负债1.8亿元。平均每村负债216万元,负债最多的村是建设乡双富村,高达586.5万元。目前全县乡村债务已到了难以化解的严重程度,债务矛盾如果化解不得力、不及时,将会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制约乡村干部干事创业。对于这些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债务问题,一些乡镇被动等待国家出台债务豁免政策,化解债务的思路不开阔,眼光总是盯在土地上,不能拓宽视野,通过上项目、办企业等办法迅速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增强化解债务的实力。我们知道,仅靠乡村集体所有的“一亩三分地” 来解决债务问题,根本不现实。况且,目前的土地矛盾问题又非常突出,乡村集体所有的机动地、预留地等大部分要分给农民,再加上过去退耕还林、还草占地,使富余的土地为数不多,通过土地化解债务很难实现。三是大部分村级经济脆弱不堪甚至崩溃。目前,全县资不抵债村已达111个,占全县现有行政村的67%。由于2001年集中力量开展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一些村低价出售林地、闲置资产和承包田,使原有的集体资产所剩无几。同时,一些乡村集体创收能力低下,根本没有稳固的收入。全县像中和镇四排六村和建设乡新合村这样有实力、有积蓄的村并不多。中央一号文件和“一免两补”政策实施以后,乡村集体的经费缺口加大,全县所有乡村如要满足工作的正常运行,需要办公费、取暖费、燃修费、修缮费等经费1490万元,即使上级给了转移支付,也还存在830万元的经费缺口。这种薄弱甚至已经崩溃的乡村集体经济,不仅满足不了经济发展和办社会事业的根本需求,甚至难以维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4、对群众亟需优质高效全方位服务的要求难以满足,服务意识和方法不适应。一方面,有些干部的服务工作与群众的需求对接不上。在调研中,通过座谈了解到,一些乡村干部还没有从“管住” 农民的思想倾向中扭转过来,不注重去研究掌握新形势下随着农民政治、经济等权益的扩大而日益强烈的服务需求。当前农民在生产、流通、信贷、销售、劳务输出等经济领域,在居住、环境、卫生、文教、交通、养老等社会领域,都期盼着诸多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服务,而很大一部分乡村干部服务农民的工作还仅限于传达一下会议精神,宣传宣传政策,跑一跑贷款,组织发放补贴资金等浅层次水平上,服务深度、广度、力度不够,群众不认可、不买账。另一方面,有些服务内容和行为群众不接受。前些年,很多乡村在引导农民搞种植业结构调整、兴办企业、发展新产业等方面曾通过无偿使用机动地、减免税费、给补贴等方式为农民服务,但目前由于政策调整或乡村集体经济薄弱,有些原来有效的服务方式不再有效或无法再用。同时,有些经济杠杆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定位不准,服务意识不强,或部门利益至上,以服务为名,行管理收费之实,使农民增收和项目建设的外部环境不宽松。在调查中,永丰镇友爱村的一些干部群众反映,一家年可创收1.5万元的小粉坊曾有5、6个部门上门收费,费用近3000多元,致使很多粉坊停产。全村粉坊已由四年前的27家缩减到目前的7家。祯祥镇干部反映,镇砖厂一开工就有九个部门收费,费用高达15万元,致使发展步伐滞缓。正是由于服务不到位,环境不宽松,影响群众上项目、办企业、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积极性。 1、着眼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精干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要坚决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把建设一只驾驭市场经济本领强、懂经营、会技术、敢开拓的经济领导型干部人才队伍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依托。一要以项目开发和服务能力为标尺,拓宽送人用人视野。新时期农村工作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勤政廉政,更重要的是能服市场经济水土,适应加快发展需要,具备促进农民、集体增收和化解现实矛盾的能力。所以,必须要打破常规用新的尺度来衡量和选任乡村干部。坚持围绕发展,打破城乡、身份、年龄等界限,注重在加快发展的实践中发现和启用一批优秀干部。选用干部的标准应该是,要看在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 上有没有思路、在加快项目开发上有没有着法,在复杂形势下能不能够有效组织群众打开工作局面。可以发挥县校合作共建优势引进一批科技领导型人才到县乡兼职;借助村村大学生计划的落实,向村级充实一批有知识、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同时加大县乡干部下派和在外企业家中选人力度,通过任职、兼职改善队伍结构。目前,祯祥镇正在探索在离乡创业的成功人士、企业家中选人兼任村级干部,既引才、引智又引项目;永丰镇采取上挂下派优化乡村干部队伍结构的成效也比较显著。二要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的,创新干部培训手段。在培训干部上要舍行投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经济投资。调查中乡村干部对加大智力投资力度要求迫切,普遍认为实现干部素质升级是加快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选择。要通过借鉴引导实现思维转型。经常组织乡村干部外埠参观考察,让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引导干部从原来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启迪和拓宽干部的思路和视野,让发展的事实和差距触动干部,促使干部在探索新的领导方式方法和上项目发展经济上敢闯、敢试、敢冒。组织部组织18名项目开发型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哈洽会、参观省农科院科技园区,支部书记反响非常好,觉得受到了很大启发和教育,一些支部书记在项目建设上跃跃欲试,有的已开始着手研究开发新项目。要通过培训教育实现知识更新。分层次、分类别培训提高乡村干部。采取请进来讲的方式,聘请有创新思维、发展理念和农村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成功人士传授市场营销、项目建设、产业化理论、新时期农村政策等相关知识。采取走出去学的方式,挑选部分优秀干部送到哈工大、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和外埠培训基地进行中长期培训,满足现实知识需求。我县首批赴哈工大学习的领导干部得到了很大收益,这种培训受到干部的一致欢迎,需要继续大批量输送干部。采取派下去训的方式,在职能部门抽调专业干部组成专门的培训团深入农村进行新时期农村工作普及性培训教育,使乡村干部能力素质得到革新性提高。要通过实践锻炼实现能力提高。给干部压担子,促使他们在开发项目和解决各种矛盾的实战中不断提高和成熟。可以探索保留干部职级、按比例发放工资,鼓励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进行2-3年务工,到期可以回乡原级别任职,也可以续签终身在外务工。这种培养锻炼方式可以使干部带回新的思维观念、发展经济的本领和先进的工作方式方法,而且能够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部分干部不回来,也可解决机关干部人员过多人浮于事的问题,减少财政开支。三要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为目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着眼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的实际,要注重通过立标、兑标、公示、奖惩等措施激发创业热情。建立起目标考核机制、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奖罚激励机制,保障和促进乡村干部在开展农村工作和上项目上充分发挥作用。要注重科学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分解班子成员工作指标,详细制定实绩考核方案和考核实施细则,用工作实绩反映干部业绩,以干部业绩 定干部去向。通过定期调整、及时调整,对那些有创业能力的、有发展项目能力的、实绩突出的干部不仅重用,还要重奖。特别是要对在项目开发中业绩突出的村级干部,要以给政治待遇上挂乡镇副职,给生活待遇对子女就业上学优先安排和建立退休基金或养老保险等制度,解决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积极性。允许干事创业的干部出现失误,只要出发点好,为事业和群众利益着想就要得到保护,鼓励他们干事、干成事。同时,制定乡村不合格干部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流通下的渠道,绝不能因为迁就干部贻误事业发展。四要以解决冗员过多、人浮于事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全县乡镇干部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无事可做或长期放假。针对这种局面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定标选人、竞争上岗”的办法,裁掉富裕人员,实现乡镇干部的精干高效。对下岗干部应该妥善安置,鼓励和支持他们优化组合,参与创办产业和发展致富项目,给群众做示范搞引带,进而解决好“人往哪里走,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五要以提高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着力点,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多下功夫。调查表明,要把解决农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偏低,无发展经济本领党员比例过大等问题作为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更好发展农村经济和保持农村稳定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起来。我县通过开展扶持贫困党员、兴办基地、联合体等形式在发挥党员作用上做了很好的探索,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要继续发挥好能人党员作用。组织和鼓励有能力党员领办创办各业致富联合体和党群共建股份合作公司、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在带领农民发展项目、带着农民进市场和为农业农民提供有效服务上发挥突出作用。要继续提高贫困党员“双带” 能力。通过扶持贫困党员,努力提高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让党员自身有优越感,在群众中有影响力,在发展经济中把身边农民带起来。要继续加大“双培工程”实施力度。采取乡村干部重点包联等形式尽快把发展经济的能人强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经济能人,尽快使党员队伍成为促进农村发展稳定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3、要着眼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我们感到,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加快发展与农民素质息息相关,都依赖于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在调研中,不少乡村干部也认为农村经济发展,当务之急是教育农民、改造农民。为此,应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一是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为此,要努力引导新时期的农民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依法办事,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集中培训和巡回讲解相结合、正反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农民学习经济合同法、承包法、劳动法、民法、经济法、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各乡镇司法所要设立义务法律咨询台,免费向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在开展“科普之冬” 等培训活动时,要适当确定一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使农民法制观念和科技素质同步提高。可以探索在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中培养懂法、知法的明白人,并借助农民协会、中介组织开展好政策法规普及教育活动。二要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在调查过程中,通过和部分村干部座谈我们了解到,相当数量农民文化素质的低下和经验型思维习惯严重阻碍着先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因此,要充分发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各乡镇事业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借鉴祯祥镇组建服务中心、兴 办科技示范园区、成立科技协会等经验,大力发展民间科技服务组织,通过专家讲座、科技致富典型引带、专业技术培训和组织农民参观典型现场等手段,强化对广大农民的科技培训。要引导各乡村围绕本地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项目优势,因地制宜地确定新技术、新品种的培训内容,从而在广大农民中形成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要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必须解决农民进入市场的问题。但是现在一些农民的生产经营行为并没有围绕市场转,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农民观念陈旧,市场意识不强,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想方设法激发农民出击市场的欲望和勇气,增强他们的冒险意识、机遇意识、信誉意识和竞争意识。要引导农民舍得投入,购置必备的通讯和网络设备,善于通过、互联网等媒体捕捉市场信息。各乡村要创造条件,组织农民参加省内外的经贸活动,帮助他们树立强烈的品牌观念、自我推销意识、产品包装意识,由浅入深地掌握商业谈判的方法和技巧。从而在观念和行动上真正进入市场。四是要增强农民兴办公益事业的责任感。目前,大部分农民本位主义、实用主义思想十分严重。为此,要引导他们增强兴办公益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为社会造福、为后代造福的大局意识和长远意识,树立改善生存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观念。县乡人大、组织和民政部门要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拿出适应新形势的可行办法,完善村民代表议事会管理机制,提高“一事一议”成效,引导、鼓励农民出资出劳,大力兴办公益事业。要在发展农民党员、吸收农民协会会员、公方组织劳务输出等方面对那些不热心公益事业、不履行应尽义务的,加以约束和制约。 4、着眼改善乡村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法制和村民自治作用。调查表明,应对当前各种利益关系出现新调整带来的诸多复杂矛盾,必须努力在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上进行重大变革。要尽快实现乡村职能由行政命令向社会服务的根本性转型,改变当前群众不买账、干部交不了账的局面。要加快农村工作法制化进程。切实加强乡镇司法所和派出所建设,配齐配强力量,加强对无视法律、无理取闹、破坏治安行为的整治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在农村社会关系调整中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把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调整纳入法制化轨道,让法制统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建设法制乡村。优化农村事务管理途径。在提高农民素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这种有效途径,还权农民,让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约束,实现基层政权的有效运转。对事关农户之间、农户与集体之间有关权益和事关公共利益和事业的大事大项,基层党组织要注重指导村民自治组织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用这种村里的“小宪法”来实现协商决策。根据当前村民自治能力差、水平低,发挥作用差的实际,组织和民政部门应该重点进行规范性指导,以便形成新的农村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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