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现状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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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现状及预防对策目录一、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现状。(一)渎职犯罪的定义(二)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特征。(三)司法人员渎职的一般表现。(四)造成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原因。(五)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规律。二、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一)加强教育,从思想上筑起防腐拒变的长城。(二)加强监督制约,从体制上筑起一道坚实的堤坝。(三)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的录用、考核、任免、待遇等制度,提高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内容摘要司法人员是国家司法权的具体执行者,他们的活动最直接地体现着国家的意志,关系到国家法律能否统一正确实施。因

2、此,法律严格要求他们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严格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公正司法之所以重要,因为它是维护法制和社会主义的最终手段,防止出现不公正的最后屏障。实践证明,司法队伍绝大多数是经得起考验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坚强队伍,廉洁是这支队伍的本质和主流。然而,大浪淘沙,司法机关也绝非净土,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司法人员的渎职犯罪现象却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如果司法领域腐败之风盛行,使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失去信任、丧失信心,进而对党和政府产生不满,那就可能导致危及党的生死存亡和

3、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后果。正如江泽民总书记讲的“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它腐败的重要原因。司法人员是国家司法权的具体执行者,他们的活动最直接地体现着国家的意志,关系到国家法律能否统一正确实施。因此,法律严格要求他们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严格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公正司法之所以重要,因为它是维护法制和社会主义的最终手段,防止出现不公正的最后屏障。实践证明,司法队伍绝大多数是经得起考验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坚强队伍,廉洁是这支队伍的本质和主流。

4、然而,大浪淘沙,司法机关也绝非净土,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司法人员的渎职犯罪现象却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如果司法领域腐败之风盛行,使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失去信任、丧失信心,进而对党和政府产生不满,那就可能导致危及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后果。正如江泽民总书记讲的“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它腐败的重要原因。渎职,其实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可以说,司法上的腐败已经侵蚀着社会结构的每一个环节,已经泛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下面,笔者

5、就目前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一些现状及预防对策发表一些看法,以供商榷。一、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现状(一)我国刑法在修订之前,针对司法人员的渎职犯罪,主要是在老刑法中的第一百八十八条作了规定,其罪名为徇私舞弊罪。根据修订后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本罪的罪名改为徇私枉法罪,同时,又新增加了:枉法裁判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等一系列新罪名,其中又将老刑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的私放罪犯罪改为修订后刑法第四百条规定的私放在押人员罪。(二)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特征。1、渎职犯罪的主体特定性。该罪的犯罪主

6、体是特殊主体,并非一般的犯罪主体所构成,其主要范围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其中,既包括公、检、法、司机关的在编人员,如:公安的侦查员、预审员,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法院的审判人员,监狱、劳改场的管教人员等,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保卫人员和借调到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依法从事侦查、检察、审判、监管工作的人员。2、渎职犯罪在主观方面主要表现为故意与过失兼具的法律特征。如: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明知是有罪的人而不使他受追诉;故意包庇、故意颠倒黑白做枉法裁判;严重失职而使在押人员脱

7、逃等这一系列主观故意与过失。从司法实践中看,其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有的是为了亲友私情等,无论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都不影响该罪在主观方面的成立。如果司法工作人员由于法律认识理解上的偏差,或办案作风轻浮不扎实,经验不足或因官僚主义而导致错捕、错判,对案件做出错误处理的,则不能认定是渎职。3、渎职犯罪在客观方面具有职务枉法性,即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实施枉法、舞弊的行为。从实践中看,他们都是利用了其侦讯、检察、审判、监管的职权,如果离开了职务所赋予的权力上的便利而枉法舞弊的,则不构成渎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采取的

8、舞弊手段是在职权控制之下,利用职务进行的,所以在客观上,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般没有犯罪现场。但同时应当说明的是,这些行为的实施必须是利用本人的职务之便,这里的职务之便主要是利用了本人承办、主管、审批该案件或者经手管理该案件有关材料的职务之便,或者利用本人地位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否则不构成本罪。4、渎职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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