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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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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环境立法中的法律移植问题论文摘要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立法,主要是移植西方国家环境法。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实践表明,我国环境法制度主要是从西方国家移植而来。国际环境合作和国内环境法学者的研究,在这一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法律移植后的最大问题是实施难的问题,主要是主体之间出现了利益冲突和文化冲突。因此,实现本土化的文化改造与价值重建,显得非常重要。关键词:1、环境立法2、法律移植3、文化冲突4、价值重建过去一般认为,借鉴外国立法经验的方式有三种:一是以本国立法经验为基础,参考或吸收外国立法经验;二是以外国立法经验作为比较、论证的
2、依据,但在本国立法中并不直接吸收外国经验;三是从内容、形式、结构等各方面都吸收外国立法。第三种方式通常表述为法律移植,长期被认为是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相似、历史传统相近的国家在调整社会公共事务、经济文化事务方面的法律借鉴。[1]而在环境法领域中,法律移植的情形有所不同。对于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环境法的法律移植就是移植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这不但是国际经济一体化和国际政治经济合作的需要使然,也是全球环境唇齿相依的特点使然。有的学者主张,我国法制现代化的主要内容,是移植西方法律。[2]至少,在环境法中,这种说法是符合我
3、国的立法实际的。但不容否认的是,由于经济、文化发展的差异和法律文化传统的差异,西方环境法移植到我国以后,在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司法和环境守法方面往往又存在诸多困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法律移植过程中出现了文化冲突,并因此种文化冲突难以消融,造成了法律信仰危机(本质上是法律价值信仰危机)和法律实施困难等问题。因此,法律移植后的文化改造与法律价值重建,是法制现代化应该面对的一个问题。一、我国的环境立法与法律移植在环境法国际一体化的潮流中,客观上要求发展中国家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法进行法律移植。近20年来,我国就是主要通过法律移植
4、的途径,建立起本国的环境法体系的。(一)国际环境合作推动了我国对西方国家环境法的移植20世纪六、七十年代,越来越严重的环境问题引起了西方大批科学家、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其他有识之士的重视。60年代初,美国科学家卡森写下了《寂静的春天》,罗马俱乐部发表了《增长的极限》的报告。70年代初,西方国家的大学校园里和社会上,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环境保护运动。因而西方工业国家率先掀起了环境法的立法高潮,并试图通过联合国推动国际社会的环境立法合作。1972年5月,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中国政府在周恩来的主持下派团参加
5、了这次会议。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是第一个保护环境的全球性国际文件,也是国际环境立法合作的开始。7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在环境法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制定了大量的国际环境法文件。仅就我国签署的国际环境法文件来看,截止1999年上半年,我国参加了多边国际环境条约50余项,双边环境保护协定25项,其他国际环境法重要三、环境法移植中文化冲突与价值重建问题从外国移植过来的环境法,在实践中出现了实施难的现象,未能达到立法所设定的基本目标。尤其是污染控制、清洁生产和环境标准方面,执法主体和守法主体的违法现象十分普遍。从文化的角
6、度来看,法律移植以后违法行为剧增,是因文化冲突引起。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数量,使环境秩序符合环境法律秩序,则需要依靠价值重建的方式,使社会文化心理与环境法的文化价值导向趋于一致,从而使环境法所体现的立法者的社会理想,能够在本土文化氛围中得以实现。环境法移植中文化冲突的外在表现,主要体现在物质利益上的冲突。外在冲突主要存在于本国对外来环境法进行移植以后的新的环境法与本国其他环境法之间,也存在于移植以后的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之中,还存在于全国性法律与地方法规之间、不同地区的地方法规之间。这些利益冲突,是立法主体的多元和立法体制
7、的多层次造成。首先,立法主体的多元和立法体制的多层次客观上使得立法者的不同的利益动机有了实现的可能。其次,行政立法权限的过于庞大和膨胀,使得执法者本身实际上成为了立法者,有可能造就出一个特定的社会利益群体,通过合法的立法途径谋取集团利益。这种利益群体一旦养成,势必带来环境法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得全国性法律形同虚设。目前,环境行政立法中规定得最完备的制度要数行政处罚;环境行政执法中,执行得较好的也是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措施中执行得最好的一项,恐怕首推罚款;环境行政违法中,比较严重的,就有对行政罚款的挪用。这些现象,很能说明
8、问题。环境法移植中文化冲突的内在表现,主要体现为价值取向冲突。在对外来环境法的移植以及本土化过程中,内在的文化冲突既存在于移植国家与被移植国家的环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部门之间,又存在于本国在对外来环境法进行移植以后的环境法与本土环境法之间。我国传统的环境法十分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但是,建立在自然膜拜与实用理性基础上的农耕文化传统,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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