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中国的对外贸易摩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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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性看待中国的对外贸易摩擦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最突出特点之一就是对外贸易增长快于国民经济总体增长,快于同期世界经济贸易增长。2004年,中国的对外贸易总额达11547.9亿美元,同比增长35.7%,其中出口5933.7亿美元,增长35.4%,进口5614.2亿美元,增长36%;贸易顺差319.5亿美元,增长25.4%,在全球贸易中成为继美国和德国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但与此同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对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已形成重大障碍。中国加入WTO后,关税堡垒以及许可证、配额等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对中国出口的影响逐渐弱化,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产品可以在国际市场上

2、畅通无阻。一些国家和地区转向采用更具隐蔽性、针对性和表面合法性的新贸易壁垒,使中国频繁遭遇贸易摩擦。随着贸易摩擦多发期的到来,今后中国不得不直面日益严峻的国际贸易环境。    一、中国对外贸易面临的重重壁垒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  所谓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者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其实质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日、欧盟等凭借其科技优势,利用WTO/TBT协定中的合法条款,制定严苛的产品法规、技术标准,通过产品检验及认证工作,提高产品技术要求,

3、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因名目繁多、内容复杂,具有隐蔽性更强、透明度更低、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等特点,而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和使用,成为新贸易壁垒中最重要的部分。  发展中国家由于整体生产力水平低下、技术装备落后,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受害方。近年来,一些国家开始专门针对中国出口产品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法规中规定的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陶瓷产品的含铅量,皮革的PCP残留量,烟草中有机氯含量,机电产品、玩具的安全性指标,保护臭氧层的受控物质,纺织品染料指标,汽油的含铅量指标,汽车排放标准,包装物的可回收性指标等标准使中国出口产品遭受较大

4、的冲击。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损失最严重的产业恰是中国的传统强势出口产业,如土畜、轻工、机电、纺织服装、五矿化工和医疗保健等。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2年中国有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遭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造成损失约170亿美元。目前技术性贸易措施已经取代反倾销,成为中国出口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中国每年受反倾销措施影响的出口额仅占全年出口额的1%左右,而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额已超过25%,约为450~500亿美元。    (二)反倾销  反倾销通常是指进口国主管当局依法对给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以抵消损

5、害的法律行为。它是WTO所认可的用于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合理侵犯和对付不公平竞争的合法有效措施。然而一些国家并未严格按照反倾销守则去实施,常常借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对来自别国的产品频繁发起反倾销申诉。反倾销诉讼一旦成立,出口国的企业往往被课以百分之十几到百分之几百的沉重赋税,而且一征就是5年。这就意味着该产品可能从此与进口国的市场无缘。更令人心惊的是,仅反倾销立案调查本身就足以使被调查产品价格上涨。而今,反倾销措施已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  中国是世界上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据WTO统计,自1995年WTO成立到2004年底,成员间反倾销立案中涉

6、及中国产品的调查占总数的1/7,中国已连续9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到目前为止,曾对中国出口产品提出反倾销的国家近40个,不仅有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且还有巴西、智利、印度、土耳其、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国外对华反倾销以每年42.6起的速度增加,其中发展中国家以年均28.7起高于发达国家1倍的速度对华实施反倾销。伴随案件数量的增长,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指控范围也越来越广。截至2004年底,国外共对中国约4000种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五矿化工、机电、轻工、纺织、食品土畜等多个行业。过去中国产品被征收的

7、反倾销税率为10%~30%,而今一般高达100%~500%,如此高的反倾销税使中国许多出口企业不得不退出已占有的市场份额。    (三)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WTO《保障措施协议》,在公平贸易条件下,由于关税减让等承诺的存在,可能导致某种产品对某一WTO成员方绝对或相对的进口激增,从而对该成员方相近或直接竞争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则该成员方可对这种产品的进口采取数量限制、提高关税等措施。保障措施是WTO准许其成员在公平竞争情况下保护其国内相关产业的手段,其实施期限一般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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