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563664
大小:55.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5-03
《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管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本文描述了土地征用的主要风险,分析了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控制与规避风险的对策与措施:严格限定公益性用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土地征用程序。 关键词:土地征用风险表征风险源对策 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实施,保障了国家经济建设,加快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占用越来越多,征地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对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城市建设与改造带来一定的威胁与隐患,产生诸如影响地方稳定、阻碍城市发展等社会问题。本文研究土地征用风险表征
2、,分析其产生风险源,提出具有现实性和可行的对策,为城市化及工业化过程土地征用与管理提供依据,为防范和降低土地征用产生的社会风险提供对策。 土地征用过程中的违规现象 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所有权转移。也就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它是保证国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土地,并且保证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却存在许多违规现象。 土地征用权力滥用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
3、的土地实行征用”。农用地征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共利益的内容没有准确界定和及时调整,广义化了公共利益的涵义,导致了土地征用权的滥用。征地项目不仅包括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而且工商业、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征地占总量的较高比例。 侵害失地农民权益 国外的征地补偿一般按土地最佳用途进行补偿,我国的补偿却按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土地征用费用占土地出让价的比重过低,加上土地收益分配关系混乱,致使农民利益严重受损,补偿费用偏低,尤其表现在重点建设项目上,个别项目明显低于法定标准。据估计,近十年来,通过征地从农民手里拿走
4、的资金高达2万亿,造成失地农民达4000万,且相当部分成为无地、无业、无保障的三无农民。 诱发集体土地黑市 集体土地黑市是指拥有集体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未经政府同意,未到相应的国土部门办理任何手续,私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市场行为。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这种流转将带来很多问题,如随意占用耕出、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低价出让、转租和出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随意改变建设用途,用地权属不清、诱发纠纷等。另外,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其它投资商乐意通过土地的隐形市场达到用地目的,这种用地开发难以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国家的规
5、划管理措施难以到位,使城市化在区域的扩展上特别是城市周边区发生混乱现象。 诱发社会矛盾 失地农民就业是确保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有效措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普遍建立,企业有较大的用工自由,土地征用安置的劳动力容易面临下岗失业的威胁。另外,劳动力安置成功与否,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果企业在竞争中被淘汰,则劳动力的生活将面临困难。如果失地农民安置不稳,极易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失地农民引起的社会矛盾排在中国七大社会问题首位,一方面,在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数量激增,按征用土地量和农民人均土地量的保守估算,全国有约4000万失地农民;另一方
6、面,失地农民上访事件明显增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失去土地而又未得到妥善安排、公正补偿的农民。 土地征用管理不规范的原因 “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界定 我国《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法律中规定了土地征用的权力,但没有对权力进行限制。这些规定都强调了征用的前提必须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土地征用必须是为公益目的,否则是不能征用集体土地的。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公共利益需要”的建设项
7、目进行界定,或者界定非“公共利益需要”的项目。以“国家建设用地”征用的土地,其中既有为政府负责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也有政府征地后交给各类企业从事一般经济活动的,因此,没有对“国家公共利益需要”进行明确界定,极易造成土地征用权力滥用,以至于违法征地。 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滞后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对征地补偿标准明确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只能在法定幅度内变动,否则无效,法律规定付给征地补偿费是以土地征用前的农业年产值为依据,不降低被占地农户原有的生活水平为原则来确定的,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用地的价值将不断提高,而补偿计算标准明显偏低。土地
8、征用是政府强制性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方式,不是一种市场行为,而是一种行政行为,农民集体所有权表现为一种不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