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利事项(行政检查)实施清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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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利事项(行政检查)实施清单标准对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1事项类型行政检查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对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子项名称5实施主体环江县工商质监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环江县工商质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8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8-8826315监督电话0778-88213539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

2、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3、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三条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

4、内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公布)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以下简称抽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进行处理的监督检查活动。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以及本办法,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3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5号公布)第三条:工商行政管

5、理部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0实施对象环江县内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11行使层级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2检查流程详见附件1。13检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包括:1.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法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2.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以及相关经营者调查、了解与涉嫌

6、违法活动有关的情况。3.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进货台账、销售台账、财务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商品,以及直接用于销售该商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专用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14责任事项1.告知责任:制定抽检方案,向被抽检的经营者出示行政执法证和抽检通知书。2.检查责任:实施抽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检查与被抽检商品相关的票证账簿、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并对相关信息记录在案,由经营者签字

7、确认。3.处理责任: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抽样的经营者。检验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样品标称的生产者并责令被抽检的经营者限期改正。对认定为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查处。4.公示责任: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商品和服务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商品进行处罚后要进行公示5.监管责任: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5追责情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九条:下列行为属于实施行政监督检查中的过错行为:1.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监督检查;2.超越法定

8、权限和范围实施行政监督检查;3.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实施行政监督检查;4.对行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制止、纠正或者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16备注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表现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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