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关系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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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关系的探讨摘要:宪法作为一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其他部门法制定的基础和依据,它的显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宪法的发展历程对其他部门法的发展及完善也具有举足轻重的指导意义,尤其是对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具有更多“涉宪性”的刑事诉讼法。宪法与刑事诉讼法只有通过双向的良性互动才能适应现代法治的需求。其中,宪法性刑事诉讼原则在整个刑事诉讼原则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层次,是刑事诉讼法治秩序宪法性依据。纵观各国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模式都呈现出向紧密型关系模式发展的趋势。本文试图先对宪法与刑事诉讼法关系进行论述,进而得出宪

2、法与刑事诉讼法关系的模式并分析这种模式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宪法;刑事诉讼法;关系模式;紧密型关系  一、我国宪法与刑事诉讼法关系现状及评述  对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问题,理论界的大多数观点认为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阐述这种关系的理由也几乎一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个国家的其他法律都必须以该国的宪法为根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刑事诉讼法当然也不例外。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这种“母法”与“子法”关系,具体体现为宪法确定了刑事诉讼法制定权限的归属及方式、程序,宪法中确定的我国的国家性质、社会制度、政

3、治制度、政治体制、国家机关的职权划分、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等,决定着我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性质、指导思想、任务、目的、基本原则等相关内容。  上述观点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性,但只是二者关系的一种表层化、片面化的概括。首先,该说淡化了刑事诉讼法在二者关系中的能动性。在宪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我们不应该只关注其地位的差别,更应该重视宪法与刑事诉讼法在运行过程中的互动。其次,该说反映的是一种共性化的关系。日前刑事诉讼理论界对刑事诉讼法与宪法关系的定性,实际上只是简单套用了宪法与部门法关系属性的一般描述方式。从而使该项研究陷于公式化、形

4、式化、表面化。①  其实在我国,宪法对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只是在形式上是统一的,宪法的条文对刑事诉讼法有一定约束作用,但这种约束更多地体现为宪法与刑事诉讼法文本上一致性或者继承性上,当条文既定后,彼此的联系就会被阻隔开来。这是与二者的良性互动发展相悖的。我国宪法与刑事诉讼法关系之间缺乏互动性,宪法作为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作为诉讼程序的支撑已经早己被列入宪法条文,但互动关系却依然有待发展,刑事诉讼法应该发展成为一种“****法”架构在宪法与刑法之间。  二、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应然关系  (一)从法律体系的框架看两者的关系  在

5、许多法治国家,宪法在法律体系处于最高地位,被称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不仅对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活动具有最高的约束力,而且还直接约束法律和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生效和适用,即其他各种法律制定时必须以宪法为根据,不能违背宪法的基本精神,更不能与宪法规定的内容相抵触,否则就不能生效。作为“子法”的刑事诉讼法当然也不例外。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条明确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解读这种法律体系秩序的设定,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宪法与刑事诉讼法调整的领域和范围从逻辑角度而言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宪法全面

6、调整国家问题,而刑事诉讼法只规范与追诉犯罪相关的程序和问题,显然调整的只是社会生活中的一部分。②其次,宪法与刑事诉讼法规范的法律关系的重要程度有等级差别。由于宪法规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使得宪法规范具有宏观调整效力。宪法规定着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和根本性问题,而刑事诉讼法中调整的法律关系的重要程度明显要逊于宪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同时,在法律的规范等级上,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比宪法低一个层次。这种位阶上的差别,使得刑事诉讼法与宪法之间明显具有从属关系。因此,在法律体系框架下。将两者的关系定位为“母法”与“

7、子法”的关系是最直接、最表层的概括。也由此表明,作为部门法之一的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密切。  (二)从宪法的属性看两者的关系  按照社会契约论的观点,人们为了获得生存所必要的安宁而不至于在相互仇杀中恐惧的度日,于是每人都让渡出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并且订立契约(在现代主要就表现为宪法)成立国家,这样便产生了代表主权者意志的国家权力。③依照此种观点,国家权力是于个****利的,正是个****利的适当让渡和综合才产生了国家权力。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承认个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差异,将权力作两维划分既维护作为整体利益的国家权力,也保

8、护作为集合体的个体利益,使社会价值趋于多元化。可见宪法的本质属性应该是:“控权法”和“确权法”,即宪法一方面是控制权力,为权力可能产生的扩张甚至变异设置障碍;一方面是确认和保护公民权利。刑事诉讼法同宪法的连接正是表现在它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和对涉讼公民(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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