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487870
大小:53.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5-01
《顺应增值税制改革提高发电企业基建投资效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顺应增值税制改革提高发电企业基建投资效益2008年末,我国政府积极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作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十项措施之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历经数年的研究及利益各方的博弈,也终于得以在2009年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正式实施。通过改革,减轻了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有效降低固定资产的投资成本,继而降低了产品的制造成本,进一步提升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发电企业作为电力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建投资具有造价水平高、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在基建总投资中,机器设备支出约占总投资支出50%以上。2009年以
2、前,购置机器设备的增值税金无法从投产后的经营收入中抵扣,增加了发电企业的纳税成本。同时,机器设备的增值税金作为设备总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十年乃至更长的年份内进行摊销,降低了发电企业的投资回报率。 增值税新政的实施,实现了增值税制由生产型向消费性的跨跃性转变。为规范资产抵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连续出台了相关文件,从原则性的税法条文,到便于理解的实施细则,对购入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 电力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主要包括建筑安装投资、机器设备投资以及其他费用支出等。在这三者中,建筑安装投资支出属于营业税的计税基础,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实行抵扣。
3、符合税法条件的机器设备投资支出,可抵扣增值税。其他费用支出中,购置办公用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劳务支出,其增值税发票也可用于抵扣。此外,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中,由发电企业项目业主自行购买,用于直接建造机器设备的装置性材料(即俗称的“甲供材”),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下,也可抵扣增值税。 如何充分运用国家税收政策,在基建期间享受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税收优惠,降低工程实际造价,是参与发电企业基建项目管理的财务人员所要考虑的。在日常基建管理工作中,我们可从如下几方面做起: 一、从源头抓起,确保取得的发票符合增值税抵扣要求 增值税转型改革前,发电企业购置生产用机器设备,其发票的要求无过多的限制,设
4、备供货合同中,一般规定合同总价包括设备价、技术服务费、运输费等。按合同要求,设备供货单位提供对应的货物销售、服务业、运输业等专用发票。增值税新政实施后,订立设备供货合同时如仍循旧例,部分合同价款会因不属于增值税开票范围而无法实现抵扣。故应在签订设备供货合同时,明确规定技术服务、运输等其他费用作为合同总价的组成部分,全部纳入增值税开票范围,增加发电企业取得发票后可抵扣税额。 对外发布的设备招标书是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和基础,招标书中有关内容自然延续到设备供货合同中。招标书一般由发电企业项目业主组织编写,相关条款在合法的前提下,倾向于保护项目业主的利益。标书编制人员要有“节税”意识,在招标
5、书中应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纳税状况良好,属于“A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务标书条款中,对符合抵税条件的机器设备及“甲供材”,明确要求合同总价款应全部纳入增值税开票范围内,避免与中标企业在合同谈判、执行上的歧义,有利于顺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 二、分清资产用途、属性,正确抵扣税款 对照新颁布的税法规定,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并非所有都可抵扣增值税。发电企业项目业主购入用于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设备、材料,其增值税则不得抵税,具体范围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故在会计核算时,如购入的设备、材料属于、或将用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其增值税不应抵扣。因用途不明确的(如通用性材料),应在购入时全部先行抵扣。待实际领用时,再根据具体的用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目前,发电企业项目业主为加强基建项目质量和造价控制,明确规定部分关键性主
7、要材料由项目业主组织招标、采购,即采用“甲供材”模式,改变了以往基建项目“概算总承包”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采购的设备和“甲供材”,要分清用途和属性,按照税法规定区别处理。如“四大管道”,属于连接各发电设备的管路,视为设备的延伸组成,可以抵扣;主厂房电梯,从会计核算角度而言,作为“其他发电设备”,但对照税法规定,它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备”,不可以抵扣增值税;主厂房钢架结构,作为构建厂房的主要材料,尽管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