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逻辑与情理相结合角度分析美国夏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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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律逻辑与情理相结合角度分析美国夏沃案  一、重新审视美国夏沃案  1990年,美国的一位妇女夏沃在其26岁时因体内钾元素失衡而成为了植物人,在15年的时间里只能采用进食管来维持生命,1998年,他的丈夫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其妻子进行安乐死。但是夏沃的父母极力反对。经过同一级别的不同法院以及不同级别的法院的判决,最终,夏沃被拔去进食管,2005年3月31日,被拔掉进食管13天后,夏沃死亡了。  夏沃案涉及到了人类的基本价值观、美德以及生命尊严。虽然作为一个植物人,夏沃无法表达出自己的情感,我们也无法真正得知夏沃本人在主动结束自己生命这件事情上的立场。但是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值得关注的,夏沃案背后

2、涉及的是我们是否拥有死亡的权利。对于生命的感受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想法也不同,因此在面对结束自己生命的立场也会有所差异。在美国的法律中,是否允许医院对夏沃拔去进食管涉及的是夏沃本人的宪法权利生命权。同时对于当事人本人而言,也涉及其生命尊严,虽然对于植物人而言,其没有表达自己情感和感受的能力,但是对于其他类似的情况,在当事人可以表达自己思想的情况下,能否有权决定自己的死亡更是值得关注与思考。  二、从法律逻辑与情理相结合角度分析  在法律上,夏沃的丈夫是她的监护人。夏沃的丈夫称夏沃在健康的时候曾经表示过她不愿意用人工的方式来维持生命。基于此,他向法院请求拔去进食管实际上是在尊重夏沃的尊严与生命权。

3、在此,我们无法考证在成为植物人之前夏沃是否有这样的观点,我们也无法判断夏沃丈夫的用心究竟在何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真的为夏沃考虑?但是在夏沃死亡背后,大多数人无法忍受的是夏沃因为拔去了进食管而脱水饥饿死亡。这种生理上的痛苦在外人来看是一种失去尊严的表现,但是如果夏沃能够表达自己的思想,那么这种死亡的方式对于夏沃本人而言又是否是失去尊严的表现呢?  从情理上看,夏沃的父母一直主张保护夏沃的生命权。在他们看来,女儿的活着就是一种灵魂的安慰,而死去就真的意味着任何寄托也没有了。而夏沃的尊严,这种评判的标准又来自何处呢?因为丈夫觉得妻子没有尊严就真的没有尊严了吗?那么假如换个角度,提出不为夏沃继续

4、维持生命的是她的父母,也许我们会想他们也许是碍于强大的经济支出而迫于做出这个选择。  在美国的历史上发生的南茜克鲁赞案,就是这样,车祸以后,她的父母以及她的丈夫恳请医生竭尽全力使她能恢复部分生命,但是当他们意识到她将处于植物人状态直至生命最后一秒,这意味着还得等30多年时,她的父母请求医院拔掉所有的人工输管让她立刻死亡,理由是对病人来说,与其无知觉地活着,不如带着尊严死去,这也代表了克鲁赞的最佳利益。  父母的观点不同,对于女儿死亡的态度截然相反。因此即使在夏沃案中,提出者是夏沃的丈夫,我们依然有必要思考我们是否拥有死亡的权利,而不是纠结于丈夫的变心与否。我们的宪法保持着中立。但它至今确是尽可

5、能地既保护人们的死亡权,也保护人们他们的生存权,它保障人们能够按照他们自己个人的关于人类生命的神秘性的信念来做这些决定。  在这里,德沃金认为当事人自己心中的生命尊严与外人心中所认为的生命尊严标准并不一样,因此结果也会有所不同。这种尊严实际上应该遵从当事人内心的选择,对于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在他明明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但是却饱经病痛折磨时,在他的心中,一种不痛苦的平静的死亡就是他最需要的一种生命尊严。  由此,我们可以引入安乐死的概念,安乐死,有好的死亡或无痛苦的死亡的含意,是一种给予患有不治之症的人以无痛楚、或更严谨而言尽其量减小痛楚地致死的行为或措施。这一概念更多的是出现在医学领域,但是涉及法

6、律与伦理道德时,其探讨的价值就不仅仅局限在医学领域,更多的是其宪法上的生命尊严权。  以荷兰为例,目前荷兰要执行安乐死,须出自病人意愿,且有医生证明病人正处于不能减轻和不能忍受的痛苦中,医生和病人之间也得先达成共识,确认安乐死已经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德国禁止主动安乐死,允许被动安乐死。重症病人可以以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要求被动安乐死。当病人因病重无法表达意愿时,其亲属可以代替他做出决定。从两国的立法来看,虽然都同意了安乐死的合法化,但却有不同的地方。本质上,荷兰和德国都是希望这种做法能够切身给病人带来真正的利益,只不过方式是特殊情况下的死亡。  三、道德精神与法律规定的冲突与解决  我们拥有

7、死亡的权利,也拥有人格尊严权。在我们的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我们应该自己决定是否选择放弃痛苦的无望的治疗而选择平静而尊严的死去,这份尊严仅仅是我们自己的评判,不需要外在虚浮的指派。  但这是否又侵害了我们的生命权了呢?是否允许安乐死,在宪法学上的核心问题就是病人的生命权与人性尊严的竞合。  在两者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我们的选择就是我们的合理自由。很多人提出要用临终关怀来替代安乐死,也许表面上看起来这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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