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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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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平洋保险新出全能型保险产品 人人可保 险种介绍 产品特色 投保范围广,人人保健康投保年龄跨度从出生满90天至60周岁,老少皆可,让每个人都能拥有健康体魄,享受幸福生活。 保障范围宽,大病不用愁涵盖30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全额给付,三种保障期间选择,最长可至80周岁,全方位保障您的健康。 保本又增值,养老乐无忧生存到满期可领取一笔不菲的祝寿金,有病治病,无病养老,原来还有这么一举两得的健康投资! 保费可豁免,危难见真情如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豁免此后本应支付的分期保费,解除后顾之忧,体现人文关怀。 购买提示1、投保范围投保年龄:出生
2、满90天至60周岁。2、交费方式趸交,5年、10年和20年限期年交。3、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60、70或80周岁三种。 保障责任 生存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祝寿金给付表(保险合同附表一)所载的相应金额给付祝寿金,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基础表(保险合同附表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障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天内,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返还您根据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的
3、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天后,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第一类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的,我们按附加险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天后,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第二类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自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生存的,我们按附加险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 第二类重大疾病指附加险条款“重大疾病的定义”所列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
4、塞、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深度昏迷以及严重Ⅲ度烧伤;该条所列的其他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为第一类重大疾病。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的重大疾病是因其在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所致,则不受前述90天的限制,我们按附加险合同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我们根据“附加如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约定,经审核同意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我们按以下约定豁免保险合同的保险费:首次豁免保险费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下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获得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5、投保示例王先生30岁,给自己投保了如意安康保障计划,保险期间至70周岁,每年支付保费3380,20年交清。 保障利益1、合同生效后90天后或复效90天后,如初患合同列明的3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可获得10万元保障金(患第二类五种重大疾病需要自确诊之日28天后仍生存),重疾责任终止,其他责任继续有效,并豁免此后本应支付的分期保费;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90天内,若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返还主附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主附险合同终止;2、如不幸身故或全残,受益人最高可获得保障金67600元,合同终止;3、如生存至70周岁期满可
6、获得祝寿金70980元,合同终止。 注:1、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欲知更多相关资讯,请登录:http:///study/。新一站保险以保险产品自由选择、保障条款透明公开、购买支付安全便捷为网站特色,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方便、透明、低成本的全过程网络保险服务。 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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