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所载保险金额有误 是否应该将错就错

保单所载保险金额有误 是否应该将错就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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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单所载保险金额有误是否应该将错就错保单所载保险金额有误是否应该将错就错保单所载保险金额有误是否应该将错就错  举案说法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向客户出具的保险合同中,可能由于书写、机打错误等原因使得保险金额等事项记载错误,如果“将错就错”,将导致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失衡,违反了公平原则。  案情介绍  1997年10月,时年41岁的投保人田某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订立了一份A养老金保险合同,年交保险费为元,交费期为十年,保险金额为1万元,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为55周岁。保险公司出具并送达给投保人田某某的

2、保险单将保险金额误填写为2万元。该保险合同第七条约定,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时,可从保险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一次领取养老保险金。  2010年11月18日,年满55周岁的田某某到保险公司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要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单填写的保险金额2万元的两倍即4万元予以给付。  保险公司经认真核对A养老金保险条款及费率表,确定投保人所交保费对应的保险金额应为1万元,而非2万元,保险单上记载的金额有误。  双方就养老金给付事宜协商不成,田某某于2011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向其给付养老金4万元(除已领取

3、的2万元外,另行给付2万元)。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A养老金保险合同合法有效。查阅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A养老金保险费率表》可知,时年41岁的投保人田某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订立的A养老金保险合同,正确的保险金额应为1万元而非2万元。一审法院遂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同时鉴于该错误系因被告工作人员未认真审核所致,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的一半。  田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田某某撤回上诉。  举案说法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向客户出具的保险合同中,可能由于书

4、写、机打错误等原因使得保险金额等事项记载错误,如果“将错就错”,将导致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失衡,违反了公平原则。  案情介绍  1997年10月,时年41岁的投保人田某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订立了一份A养老金保险合同,年交保险费为元,交费期为十年,保险金额为1万元,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为55周岁。保险公司出具并送达给投保人田某某的保险单将保险金额误填写为2万元。该保险合同第七条约定,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时,可从保险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一次领取养老保险金。  2010年11月18日,年满55周岁的田某某

5、到保险公司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要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单填写的保险金额2万元的两倍即4万元予以给付。  保险公司经认真核对A养老金保险条款及费率表,确定投保人所交保费对应的保险金额应为1万元,而非2万元,保险单上记载的金额有误。  双方就养老金给付事宜协商不成,田某某于2011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向其给付养老金4万元(除已领取的2万元外,另行给付2万元)。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A养老金保险合同合法有效。查阅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A养老金保险费率表》可知,时年41岁的投保人田某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订立

6、的A养老金保险合同,正确的保险金额应为1万元而非2万元。一审法院遂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同时鉴于该错误系因被告工作人员未认真审核所致,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的一半。  田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田某某撤回上诉。  案例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是否正确,保险公司是否应依据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养老金。  《保险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民事合同当事人应当遵

7、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对任何民事主体都只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本案中,从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A养老金保险费率表》可知,为41周岁女性投保A养老金保险,分十年交纳保险费,每1万元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为元。由此可证,1997年10月,时年41岁的投保人田某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订立的A养老金保险合同,正确的保险金额应为1万元,而被告出具给原告的保险单上注明的保险金额2万元确为错误。  如果机械的、僵硬的依据保险单载明的错误保险金额给

8、付保险金,将导致被保险人不公平、不恰当地获得其本应得到利益之双倍的后果,使得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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