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398474
大小:126.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4-30
《2013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附件2013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3〕33号),中央财政安排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发展资金)。为保证发展资金使用的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服务外包是指机构将由内部完成的非核心业务剥离出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外包给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有偿服务。服务外包业务范
2、围详见附表1。本指南所指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是指境内企业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并从境外取得收入的服务外包业务。15第二章支持范围第三条发展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鼓励示范城市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优化从业人员结构。第四条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每年确定年度发展资金的支持领域和重点、支持额度、标准和方式。第三章资金申请第五条申请服务外包平台资金支持的示范城市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公共平台支持资金申请报告》,包括本城市和重点园区的外包产业发展概况,以及
3、重点外包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和发展概况等;(二)本地区服务外包公共平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三)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报告、验收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四)其他有关材料。第六条申请国际资质认证补助的企业应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国际资质认证补助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开展服务外包情况,以及获得资质认证情况等;(二)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15(三)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四)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包括认证费用发票和相对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五)包括认证内容的审计报告,或专门针对认证内容的
4、审计报告;(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第七条申请人才培训补助的企业应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补助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发展情况,以及《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补助申请表》(详见附表2);(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四)2012年7月1日~2013年3月31日期间新录用人员身份证明,大学以上学历证明,以及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企业为新录用人员在申报期间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的复印件;(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六)包括服务外包业
5、务培训内容的审计报告,或专门针对服务外包业务培训内容的审计报告;(七)服务外包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15(八)“结汇转账贷方凭证”和“涉外收入申报单”的复印件;以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须提交相关业务凭证复印件;(九)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第八条申请补助的培训机构应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补助申请报告》,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培训情况,以及《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补助申请表》(详见附表2);(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四)2012年7月1日~2013年3月31日期间新培训人员身份证明
6、,大学以上学历证明,以及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培训机构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包括服务外包培训内容的审计报告,或专门针对服务外包培训内容的审计报告;(六)培训机构颁发被培训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被培训人员缴费凭证的复印件;(七)每期项目的培训方案及课程安排;(八)出具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培训协议,以及为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材料;(九)每期培训项目成本、收费标准等明细情况;15(十)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的证明。(十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商务主管部
7、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可聘请中介机构独立出具包括服务外包培训内容和认证内容的专项审计报告。第十条发展资金采取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请方式,并建立分级负责制,以保障资金安全。第十一条企业和培训机构应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www.fwwb.gov.cn)网站上向商务部和所在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同时填报申请材料。企业和培训机构应指派专人申请,并指派企业相关负责人核定签字后,方可网络传输上报。同时,将电子材料汇总后编制申报情况汇总表及明细表,编制索引(即将申请的材料与明细表对应编制索引),并将填报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核对一致,企业相关负责
8、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第十二条省级以下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审核。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