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ID:9370108

大小:163.50 KB

页数:38页

时间:2018-04-29

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_第1页
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_第2页
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_第3页
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_第4页
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_第5页
资源描述:

《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税务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提高税务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本规范。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选择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税收违法行为是否处罚以及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权限。第四条本规范所称税

2、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停止出口退税权;(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税务行政处罚。第五条税务机关—38—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裁量。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进行。税务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相抵触;(二)合理裁量。税务行政处罚应当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过错程度、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案件处理应当公正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应当合理、适当;(三)综合裁量。界定违法程度、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综合考虑税务违

3、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主客观因素,以及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第六条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回避制度、陈述申辩制度、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法律救济、监督检查等制度。第七条确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结合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客观因素等,界定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二)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参照本规范,考虑税收违法行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38—(三)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决定是否对税收违法行为给予以处

4、罚、给予以何种处罚和何种幅度的处罚。第八条税务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九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外,税收违法行为可以划分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确定税收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违法行为的事实;(二)违法行为的性质;(三)违法行为的情节;(四)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五)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客观因素;(六)其他相关因素。第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首次发生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或主动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第十一条

5、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违法行为是受他人胁迫的;(三)配合税务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8—(四)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税收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税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6、:(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仍未改正的;(二)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所称的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扰税务检查的;(三)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后在五年内再次或继续实施同一性质税收违法行为的;(四)违法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五)其他依法应当从重行政处罚的。从重处罚是指,根据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按处罚参照执行标准在相应档次内从高处罚。—38—第十三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

7、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对税收违法行为予以并处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并处,不得选择单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对税收违法行为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予以单处或者并处。第十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同时有多个税收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予以行政处罚。第十六条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十七条税收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不同法律规范,相关法律规范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法律依据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属于不同效力的法律规范,优先适用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