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建设苍南县灵溪镇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建设苍南县灵溪镇环评报告

ID:9331476

大小:10.99 MB

页数:44页

时间:2018-04-28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建设苍南县灵溪镇环评报告_第1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建设苍南县灵溪镇环评报告_第2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建设苍南县灵溪镇环评报告_第3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建设苍南县灵溪镇环评报告_第4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建设苍南县灵溪镇环评报告_第5页
资源描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建设苍南县灵溪镇环评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维奇联系人薛先生通讯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二期)东首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二期)东首立项审批部门/受理单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技术监督9340用地面积3200建筑面积1600m2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比例2.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一、项目

2、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尾气检测的公司,位于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二期)东首,租用望州华通(苍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部分用房(该厂房属于温州正方钢业有限公司,已租给望州华通(苍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望州华通(苍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其部分用房转租给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租赁建筑面积为1600m2,主要为1幢车间及办公用房(车间为1F,办公用房为2F)。本项目建成后,在厂区内设置3条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其中2条为汽油机检测线,1条

3、柴油机检测线),1条机动车安全检测线,1条摩托车安全检测线,年检车辆数约为20000辆,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受业主单位——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同类企业类比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编制依据u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37-联系电话0577-苍南

4、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版);(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订版);(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0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4);(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5、(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2013年5月1日;(10)《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1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1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2003.09);(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2011年;省政府令第321号修正,2014年);(15)《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6、方案》(浙政函[2015]71号);(16)《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6.06);(1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07.02);(1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14]86号);(19)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号,2007.12);(20)《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21)《关于加强

7、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2008.09);(2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9.01);(2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37-联系电话0577-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10);(24)《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5)《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

8、013—2017年)》;(26)《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年版)》(温政办[2013]62号);(27)《关于进一步严格内河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温环发〔2010〕73号;(28)《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2011.2);(29)《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11]27号)(30)《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