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厂企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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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巨峰纺织有限公司公司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第十章 宿舍与食堂管理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本公司是纺织品专业生产企业。第3条公司机构设置有董事会、总经理室、职能

2、部门等机构。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苏州巨峰纺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苏州巨峰纺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

3、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8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

4、《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一般由公司承担,但员工在服务期未满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因员工存在侵权、违约行为而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培训费用由员工承担。第15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

5、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录用条件另行规定。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17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第1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4)故意不服从公司任何公正合理的指令;(5)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6)故意破坏或损坏公司财产

6、和经济利益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

7、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20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未满且未经公司同意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1条 公司8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8、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第22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实行轮班制的从其规定。第23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节假日)加班。第24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第25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吴江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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