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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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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名称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批准事项编码522300009600854001-011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部门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办理对象法人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许可数量无办理窗口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环境保护局窗口办理时间网上申请能否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否设定依据1法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依据描述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
2、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2法定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6-依据描述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
3、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核设施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首次装料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试运行。第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或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对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同意试生产申请
4、;对环境保护设施或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建成或落实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申请条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做到布局合理。(可以委托办理)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法律依据及描述1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原件1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七条-6-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核设施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首次装料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试运行。第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或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对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及其
6、他环境保护措施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同意试生产申请;对环境保护设施或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建成或落实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原件1份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评估意见原件1份4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的批复原件1份收费是否收费无收费标准无依据描述无特殊环节有否特殊环节否是否收费否环节设定和收费法定依据描述否流程步骤受理人法定时限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审查结果受理曹佩
7、胜(0859-2215727)5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决定书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退还受理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应当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步骤名称组织人所需时间参加人员范围结果备注-6-特殊环节无无无无无无步骤环节办理人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审查结果审查与审批科室汇审(书面审查)张志茵(0859-3236033)10个工作日1、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禁止采用国家、省、市已列入淘汰名录的生产工艺和设备;3、选址
8、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做到布局合理;4、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5、项目建成后,其污染物(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的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计划限制之内;6、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海边浴场等区域,不得建设有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景观的项目;7、在城市住宅区、居民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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